“不对……不对!”
这感觉不对,他从没有真正地吻过我。我的嘴唇,并不记得他。
霍亦琛被我拒绝,脸色发青。他若无其事地挺直了身体,如今又高高伫立在我面前了。
“你要更努力一些才行。”
白天里,婆婆又来看我。
我忍不住想拉救兵:“妈,别叫亦琛带我去美国治疗。”
“为什么不想去?”
“我有一种预感。”我说,“他们会认为我是疯了,是精神不正常。他们会把我锁起来,甚至用更可怕的手段对付我。”
婆婆哑然失笑:“你这孩子,真是胡思乱想。治疗而已,怎么会把你锁起来?有亦琛在,谁敢用可怕的手段对付你?”
或许这是一种被害者妄想。我的心理医生曾说,每个大难不死的人都可能有幸存者愧疚以及被害者妄想。但我这个失掉了过去的人,只能依靠对未来的推测而活。如果我察觉到了危险,就要不惜一切地避开。
尤其是现在,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给我安全感。
霍亦琛……
没错,有他在时,我确知自己不会受到来自外界的任何伤害。可当他在时,我又难以抑制地想着,或许,最大的危险,正是他。
婆婆取出了她的家族相册。她随意翻到一页,是个笑容爽朗的男人,三十多岁。他胡茬子满脸,却笑出一口整洁无瑕的白牙。他活像个隐在俗世中的海盗,粗犷但不邋遢,勇猛但不鲁莽。婆婆用探寻的眼神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三哥霍亦烽,掌管霍氏集团的重型特种制造业浩室工业。”
婆婆乐得频频点头。
我不忍奚落她这拙劣的记忆游戏,只好岔开眼,定睛打量这张照片。霍亦烽,照片上看起来直率简单的男人,我印象很深。三哥不像他的哥哥弟弟那样高贵、黑暗,如神坛上未解的谜。
霍亦琛与大哥霍亦坤比较相像。说句实话,如果大哥不是两鬓已斑白且略微发福,我都会将他与霍亦琛搞混。
想起霍亦琛,我忍不住碰触嘴唇。昨晚他吻过的地方,滚烫,灼痛,仿佛留有鲜明的烙印。
虽然记忆只是朦朦胧胧,我却可以断定,昨晚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吻我。
可,我们不是已经做了一年的夫妻了吗?
离开医院那天,我局促地坐在车子后座,畏首畏尾。霍亦琛在我右手边,时不时用探究的眼神瞄我。那个吻把什么都改变了,现在我格外怕他。为缓解尴尬,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胡乱翻开中间一页,企图将头埋进里面去。
我手腕被人一扯,杂志啪地落地。我吃痛,惊讶地看霍亦琛。
霍亦琛手停在我腕间,没有动。他这会儿不使劲了,但还习惯性地停在那里。他说:“不要看字,你晕车。”
“是吗?”我脸红,“可我不觉得。”我晃晃脑袋,盯视近处的车载酒柜和水晶杯子,一点儿也没有头晕恶心的感觉。晕车应该是那种重伤失忆也不会失掉的东西吧?我探身想捡杂志,“你就让我试试看嘛,反正坐车很无聊。”
霍亦琛将信将疑地松手,我得以将杂志捧在手里,细读一篇关于神经细胞的探索发现。五分钟过去,我依然很正常。我抬头,朝他得意地笑:“瞧啊!”
颅脑损伤会改变一个人晕车或不晕车吗?
霍亦琛一点儿也不因我的开心而开心,反而皱着眉头问:“你到底想起来了没有?”
这人真是会扫兴。
我努力回想,用力开启全身每个细胞。没错,这辆车我非常熟悉。车椅舒适的皮革,行驶时完美的稳度,好像停在地上没有动。我应该搭乘过这辆车不下一百次。
一个转弯,我透过窗子看到转角处一家珠宝店,天蓝色的罩子,尖细白字如蕾丝环绕。它的名字叫作“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