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做梦都忘不了那一天。
去农资所报到的第一天,我过于着急被迎面的三轮车撞得头破血流,晕死过去。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是书雅陪着我。
她扎着两条麻花辫,穿着三中的校服,像白兔一样的圆眼眨呀眨的,不仅叮嘱我以后注意安全,还拒绝我想报恩的请求。
她摆摆手,跑着离开,她说虽然迟到了可也不能不去学校。
她说学习是顶顶重要的事情,可是见死不救更要不得。
彼时直到她离开,我依旧舍不得收回视线。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报恩。
可之后我仅仅见过她三次,刚刚萌芽的情愫还没对她说出口,书雅要下乡的噩耗就如晴天霹雳把我们劈得外焦里嫩。
我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却无能为力。
很长一段时间都提不起劲。
直到我和丽萍相识,她上进理智,青春靓丽,她问我愿不愿意假结婚,一年以后各奔东西。
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结婚后确实少了很多麻烦,我也不用再憋屈地和家人挤在一起。
可慢慢地,在和丽萍的相处中我慢慢沦陷了,曾念念不忘的书雅被我抛之脑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记起,只是偶尔想起来我仍不可避免地告诉自己:一定要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所以她回城后,我处处迁就,处处替她打算。
我以为丽萍会懂我,却不想事情变成了这样。
本子上的钢笔是当年我晕死过去掉落的,我找了好久,这才不了了之。
可现在却出现在了丽萍的本子里。
旁边还有一句话:1982年9月16日,捡到一支钢笔,或许是今天上午我救的人落下的,记得还给他。
时间地点,乃至钢笔上我做的独特记号都对得上。
可是,为什么说是她救了我?
救我的人不是书雅吗?
我正思索时,书雅敲响房门问我睡了没。
我收敛情绪,装作无意地聊起当年的事。
「书雅谢谢你,当年不仅救了我,现在还安慰我,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再走井深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