眸光灼灼,沈京洲看着她顿了两秒,低笑出声,“你不会以为我是为了拖延,故意把自已弄进医院的吧?”
可能真是她想多了,打量着男人眼中的戏谑,迟笙心里方才生出的念头开始消散。
却又听他道:“我向来讲诚信,既然答应你,自然不会出尔反尔,倒是你,说好十点接我去民政局的,你怎么把我接医院来了?”
“胃出血昏迷不是我能控制的,我失去意识,可你是清醒的,你是不是不想跟我离婚?”
打人犯法,再者,如果他病情加重,还得耽误领证进度。
迟笙咬着牙,按捺住想锤死他的冲动,“早知道你比小强还顽强,我当时就应该先把你拖去民政局,政领完直接丢路边,给你打120都多余。”
沈京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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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就医及时,医生说男人症状不算太严重,差不多一周之内就能恢复。
也不知道哪来的臭毛病,不看着就不肯吃药不肯打针,反正迟笙的任务就是盯着男人把针打了把药吃了。
全当上班打卡,刚好等他能出院,直接就给他拎民政局去,也省得他再搞什么事。
迟笙这么打算着。
然而,就在男人最后一天挂水前,经纪人廖梅忽然打来电话,说有品牌商找上门,想要她代言。
“找你代言的有好几家,我觉得最好的是那家服装大品牌,你今天没什么事吧,待会儿参加一下商家的活动。”
“另外还有两部剧的女主,一部剧的女二,导演那边发来试镜邀请,竞争都挺激烈的,你抽空就赶紧过去试一下。”
能做大品牌的代言,对明星来说,不仅可以提高知名度,更是一种地位象征。
而做代言的话,相较来说,服装的确是不错的选择。
像食品电器之类的,若是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代言的明星也得跟着受牵连,而化妆品之类的,效果不佳又会影响到明星口碑。
服装是出现意外概率最低的,几乎零风险。
如果能长期合作,还可以持续带来收入。
宋聿白代言的就是国际服装品牌。
每个行业都不缺精英人士,娱乐圈大腕很多。
这种好资源,有的是资深艺人可选,迟笙很清楚,之所以能落到她头上,是因为她忽露锋芒,而且这一下锋芒露得实在过盛了。
可她虽然热度和粉丝数暴涨,但很大程度是因为沈京洲。
她那三千万的粉丝里,只怕能有两千五百万都是沈京洲的粉。
演员最重要的还是作品,恋综结束,她若不趁热打铁打造出自已的个人形象,只怕热度很快就会过去。
娱乐圈里一鸣惊人后续乏力的艺人屡见不鲜。
廖姐确实是非常专业也非常尽责的经纪人,一切从艺人的角度出发,给她做出最好的考量安排。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有沈京洲这个老板。
放下电话,迟笙有些嫌弃地向病床上碍事的男人看去,“我有……”
话没说完,被沈京洲摆摆手打断,“有工作就去忙,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自已不会打针吃药吗?你还非要天天来盯着我,关心我关心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