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来的客人,一看就知道,是要介绍给少爷的。
宋厌被傅程训气得太阳穴都痛。
他将她放在沙发上,竟然开始小心地脱去她的鞋袜。
宋厌瞬间炸毛了,赤脚踩在地上就要走。
“你给我听话!这脚背怎么弄的?”
看着她两只莹白小脚红肿一片,全是血泡,并且已经磨破露肉,浅浅一层纱布根本包裹不住,都透了。
傅程训拧着眉,薄唇紧紧抿起,眼中全是心疼。
宋厌随口说:
“烫的,没什么事。”
傅程训咬牙,吩咐佣人:
“把急救箱拿来。”
“是,少爷。”
这时,饭厅里的人听见动静,纷纷走出来。
程筝和傅程懿听着是宋厌受伤了,最先靠近。
“呀!宋厌,你这……怎么弄的?”
傅程懿紧张地蹲在沙发旁去看她的脚。
程筝看见那血糊糊一片,心更是针扎一般,坐在宋厌关切道:
“厌厌,你这怎么弄的?很疼吧?”
几道脚步声紧随其后,是面色严肃的傅砚洲、以及斯文的一家三口。
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宋厌接收到傅砚洲冷冰冰的目光,坐立不安。
“我没事,真的。不小心烫到了。”
年长的男人抬抬眼镜,对他女儿说:
“如卿,这是烫伤,你帮忙处理一下。”
被唤作“如卿”的女孩子跟傅程训差不多的年纪,温温和和的,一看就是大家闺秀。
她处理宋厌脚上的伤时,却一点都不嫌弃,神色专注,手法娴熟。更重要的是,她特别在乎伤者的感受,一丝都没有弄痛宋厌。
看着伤口被处理得很好,宋厌也没有痛色,傅程训稍稍松口气,对沈如卿说:
“谢谢,辛苦了。”
沈如卿淡淡一笑:
“我是学医的,医者父母心,不用谢。”
宋厌也感激地冲沈如卿点头:
“麻烦你了,真的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