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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叉烧吃光了,烧鹅也被我们俩啃得干干净净。我从十四带来的小药箱底层摸出一块熟好的猪皮,仔细对半分了,边缘削薄,又掏出两根烧鹅腿骨,一边一块,把猪皮裹在上面,涂胶,捏紧,用墙边火炬的黑灰按照美人锁骨上的伤痕画出血迹最深的地方,然后将这些半成品放在旁边,走上前,伸手去取美人锁骨上的铁钩,他却突然后退了一下。
「别紧张,多大的手术呀。」
我把他锁骨上的弯钩取了下来,按照刚才他身上的位置穿过猪皮,钩住里面的烧鹅腿骨,然后指尖蘸着他锁骨上的血,点在了弯钩所穿之处附近。
我指尖触在他伤口的时候,他抖得比取钩的时候还厉害,一双黑黝黝的眼,定定地看着我。
在他的注视中,我取出了弯针和烈酒浸过的棉球:
「会有点疼,忍一忍。」
他尴尬地挤出一个干瘪的笑容:「没事,我不怕疼。」
我只当他是在我面前露怯,嫌丢人,没有多想。
弯针穿过皮肉,我熟练地缝好了他的伤口,包扎妥当,然后把猪皮裹着的挂着铁钩的烧鹅腿骨贴在了他琵琶骨包扎好的伤口外面,用衣服和头发掩饰了一番,确保不会穿帮,然后嘱咐道:「伤口不好碰水的,这样老是捂着也不合适,不过总要遮掩一下的。等你伤好了,功力恢复了,该去哪儿去……」
一声铁链的脆响,打断了我未完的话语。
墙上拴铁链的那一部分,本应楔得万分牢靠,此刻却不知怎的,稀里哗啦落在了地上。
我抬头去看轩轩,他却一转头,躲开了我的目光。
这是轩轩挣开的。
他……根本不是这两根锁链锁得住的。
那得是怎样的内功?
他就是杀我原主的BOSS,原著里面的原主可没有像我一样手欠来多管闲事,他还不是逃了出去,还反杀了赵渊和杜月娥。
难为他为了演戏还把它们安了回去,方才酱酱酿酿的时候都没穿帮。
再看他身上,我处心积虑贴上去遮掩的假锁骨,怎么看,都觉得那么可笑。
「你早就好了,为什么不早点走?」我抬头问他。
轩轩的喉头滚动了两下:「我想……再摸一摸情况。」
行,跟我这儿玩无间道呢。
「摸明白什么情况了?发现齐王赵渊是根牙签,身边伺候的女人很是没见过世面,心里挺得意呗?」
轩轩的脸白了:「你不要这样说话,我没有骗你的意思。」
也没什么可追究的,我二人素昧平生,谁还不有所保留啊。
我也一样满嘴跑火车没有一句正经话,我怪不得他。
我二人正僵持不下,一直用来给轩轩吊篮送饭的天窗倏然就开了,投下一道光影。
「格老子的小乖乖,说了多少遍,有事情要找我,你偏不找。这次好了,你终于知道我的好了吧?说吧,你是要把这个地方铲了,还是烧了?你放心,我办事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