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提着喷壶,给角落里的几盆蓝玫瑰浇水。 因为秦默淮喜欢蓝玫瑰,所以老宅也养了很多蓝玫瑰。 上位者的喜好总是会被放大,等到放大的不能再放大的时候,就会泛滥。 比如这几盆被遗忘在墙角的几盆蓝玫瑰。 长风一吹,白衬衫鼓动着少年清瘦柔韧的腰,几片洁白馥郁的茉莉花瓣打着旋儿,坠在秦屿白的肩膀。 清隽的眉眼,干净的气质,不知道会惊艳多少小姑娘的青春。 有人率先一步,拍掉了秦屿白肩膀上的花瓣。 秦朝琅:“你真的要去MIT读物理?” 秦屿白:“在MIT读两年,回国跟在张教授身边再学习三五年,然后去普林斯顿。” 他有自己的计划,清晰而坚定,谁都无法动摇半分,身上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