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来到百货公司,开始从一楼慢慢地逛了起来。
林思雅从来都不知道傅斯年居然有购物狂的潜质,看到什么东西,他都想买给林思雅,完全无法阻止。
没有多久,林思雅的手里就多了两双,鞋,两件毛衣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不能再买了,太多了。”
“没事儿,咱们难得来一次,你好,麻烦把那件衣服拿下来给我们看一下。”
这一次傅斯年又看中了一件米白色的上衣,这个颜色本来就是在这个充满蓝白灰的年代,非常的少见,最关键的是,这件衣服的款式也非常的时髦,短款的,有点篷篷的,林思雅我觉得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仔细的看了一下,这不就是后世非常常见的羽绒服吗?
在七十年代,难道就已经有羽绒服出现了?林思雅搞不懂,但是一想,这可是一个平行的世界,万事都有可能发生。
她也不能确定,在这个世界里,会不会有另外的穿越者,如果有别的穿越者,
说不定人家就能够捣鼓出这些东西来。
毕竟自己作为穿越者来说,真的是属于很平庸的那一挂,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稍微逆天了一点。
“这位同志,你真有眼光,这是咱们商场刚刚进来的最新款,咱们整个省城就只有这里有,这种衣服可不是普通的棉衣,叫做羽绒服,又轻又软,穿上去还十分的保暖。”
听了售货员的介绍,林思雅很诧异,还真的是羽绒服,还真的有人捣鼓出来了,这是哪来的神人啊。
傅斯年也是第一次听说有羽绒服这种衣服非常的好奇。
“这里面填充的是什么东西?”
“听说填充的是鸭绒,也就是鸭子身上的毛,这一层毛特别的保暖。
“那不会有味道吧?”
“不会,都经过特殊处理,一点味道都没有,不相信你们闻闻。”
两个人接过售货员手里的衣服,仔细地闻了一下,确实没有什么味道。
“同志,这衣服能不能试一下。”
林思雅想上身试一下,毕竟这衣服肯定不便宜。
“嘁,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穷鬼。”
还没有等到售货员说话,耳边就传来了一个刻薄的声音。
林思雅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20岁左右的女人,正一脸嘲讽的看着林思雅。
林思雅一头的雾水,自己好像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啊,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女人叫做李小凤,是土生土长的省城人,人在火车站工作。
本身姿色平平,但是奈何人非常的自信,觉得凭着自己的美貌和工作,肯定能找一个非常好的对象。
这不,家里面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对象,叫做黄明,黄明人长得还可以,最关键的是,黄明的父亲是火车站的一个小领导,家里面有点小钱。
李小凤和他处了一段时间,各个方面都令她非常满意,今天两个人就是一起上百货商场来买结婚用品的。
结果,进了百货公司以后,她就看到了人群当中的林思雅,不仅看到了漂亮的林思雅,更是注意到了跟在她后面的男人。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男人,气度不凡,最关键的是出手大方。
有一句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扬,和这样一个男人比起来,李小凤觉得自己的对象简直是被吊打。
这一让她一向骄傲的心变得稀碎,最关键的是,自己的对象没有别人的对象大方,她想买一件衣服,结果黄明扣扣嗖嗖的,这怎么能让她不生气。
所以当林思雅看中的那一件米白色的羽绒服时,李小凤忍不住的开口了。
因为她注意到,这两个长相出众的人,应该不是他们省城的,毕竟从身上穿的衣服就能够看出来,这一下子又让李小凤找到了一点优越感。
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人,林思雅是不想理会的。
“同志,除了这个颜色,还有没有别的?有没有男款?这个衣服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