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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清晨我穿过原野4K二合一(第1页)

“离开一段时间?这么快,你还没有毕业呢。”希兰疑惑问道。

“只是一个月左右。”范宁说道,“我想四处去一走,穿过城市,住在小镇,去到乡村,看小酒馆的演出,采风一些民间歌舞,观赏市井上的风俗画,再去原野、林场或湖泊,聆听一些大自然的启示,在我的构思框架内,很必要寻求它们的创作帮助。”

希兰似乎松了一口气:“总体来说,这一个月你沉默或独自弹钢琴的时间很多,不过从你表情和不多的交谈来看,你的心情一直还不错,不然我可能会觉得你状态哪里出现了问题…你始终在找灵感和思考写作,是吗?”

范宁微微颔首:“移涌中获得的灵感启示是神秘且至高的,可堪成为作品的核中之核,但过于虚无缥缈,它离灵感都具有不少距离…”

“…坦白来说,这段时间我的心已经静了不少,若非如此,移涌中的启示就会停留在超验范畴止步不前,我也根本无法清晰想象和描述出,那些乐章到底是怎样的一個音乐语汇…但这还不够,我仍然缺少大量的素材和感悟,这段时间虽然有尝试过写出一些旋律,但都没有完美契合上我心中要的那种感觉…”

希兰听得很认真,也认同地点头:“这的确很有必要,我爸爸早些年写作大型作品时,也会有这样类似的经历,有时他会带上我们一起在其他小城或村镇短暂生活一段时间,对我而言权当度假。推荐你选择南边伊格士方向的乡村一带,那里是我祖父母的故居,既有着浓郁的市井气息和丰富的乡土文化,也有自然洁净的空气和山野风光…”

“不错的建议,这个月份和季节也正合适。”

范宁弯着腰,把希兰常用到的书一本本排进新办公室的柜子里。

大约过了半分钟,他又听到背后的少女开口:“卡洛恩,你六月毕业,我在七月,你认为我的升学考试能有多大的把握?”

“你最近扑在书本中的时间很长,但我想,即使是古尔德院长不兑现推荐信的承诺,即使你是不那么频繁的温习,明天就上去考场,也有十足把握考入圣莱尼亚大学。”

一时没有回音,范宁转过身来,发现小姑娘正看着自己,牙齿轻轻咬着下嘴唇。

心中闪过一些念头和揣测,然后他又补充道:“我此行目的明确而单一,走之后建议你马上去找琼,这段特殊时期,你和她住在一起……这样一些可能的情况,你们一起应对,基本可以让人放心。我会在作品提交截止日期前回来。”

一位小提琴首席,一位长笛首席,这对范宁来说都是交响乐团极为重要的位置,他之前既担心琼那边的变数,又必须守在希兰旁边,现在这两位有知者互相照应,少了很多麻烦。

这也是他到今天才做决定的原因之一。

“……好,你什么时候走?”希兰侧过脸去,看着办公桌面。

“现在。”

……

范宁步行回到住所,简单收拾了行囊,以衣物、现金和写作用品为主,然后开始了他的静心创作之旅,他在前往的方式上,没有选择蒸汽火车这种直接而快速的方式,而是随意地朝南穿过乌夫兰塞尔。

他乘上了几段马车,也体验了一下近年兴起的有轨电车,又时不时下车步行一段,为了城市中值得留意的事物而驻足。

他饶有兴致地欣赏着大街小巷的涂鸦,顺路走进神圣骄阳教会的教堂欣赏布景和装饰,并聆听管风琴师和唱诗班的演奏演唱;他在外观符合其审美喜好的咖啡馆享用中餐,又隔着玻璃揣测街头行人们的经历和心事;他坐在草地,看着公园里玩着足球和槌球的人们,又来到几家小有名气的水族馆和蕨类植物展示馆,感受着乌夫兰塞尔市民最新的时尚休闲潮流。

有时在眺望黑烟滚滚的工厂,或穿行肮脏拥挤的工人和贫民区时,范宁会有一丝迷惘,但至少目前他觉得,这座城市总的来说带给人的基调是繁华和希望,在工业化进程狂飙向前的同时,人文气息蓬勃生长的土壤仍然被留有足够的肥力。

到夜晚时分,范宁连出城都还没有,在旅店住下后,又来到小酒馆欣赏歌手们的演唱,客人们钟爱听他们带来当下流行的轻歌剧选段。

歌手们往往投其所好,会根据自己擅长的技巧在其中添加很多私人化的炫技成分,他们有时还会把选段和一些庸俗的市井感伤小调进行拼贴,这是只有在大城市才能享受到的水准,客人们愿意为之奉上更多的小费。

如此走走停停,到了第三天范宁才进入了默特劳恩地区,它的位置位于三郡交界处,北边是乌夫兰塞尔,西边是帝都圣塔兰堡,更近的南边则是希兰的故居伊格士。

按照希兰的说法,“特劳恩”在古霍夫曼语中意为“皇家领地”,而开头的词缀“默”类似于图伦加利亚语中“盐”的发音,这里曾是霍夫曼王朝的皇族财产,盐矿为地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应,也积累了一定的产业和人口。

某日晴朗的早晨,穿着风衣的范宁坐着蒸汽船,抵达了默特劳恩湖畔东南部的一个弧形小镇。背夫接过行李,他得以腾出手挡住额头上方的阳光,眺望远方如刀锋般高耸陡峭的多洛麦茨山脉,其一面山石裸露,一面覆盖着绿色的植被,下方则是波光粼粼的广阔湖景。

“小先生,您可以叫我施温特。”

小镇的家庭式旅店,装饰简洁而惬意,男主人穿着半旧不新的薄棉衣,胳膊肘撑在接待台上,登记着客人的信息。

“施温特先生,这副画很有意思,它叫什么?”范宁望着墙上的一副木刻版画,笑着发问。

男主人转过头去:“噢,这是我曾祖父时代家族留下的一个装饰品,虽然做工比较粗糙,颜色多年来也失真得厉害,但它一直在这栋祖宅的墙壁上…名字应该叫:《猎人的葬礼》。”

介于泛黄与铅灰之间的色调,森林小径里有一群动物,猫头鹰、兔子、狐狸、山羊、土拨鼠,持着各式各样的乐器,护送着猎人的棺木和遗体,徐徐送往墓地,气氛似乎还有些悲戚。

“有趣极了。”范宁笑得很真诚和愉快,“猎人可是猎物们的天敌,动物怎么可能为一名猎人送葬呢?”

倒是巧妙地符合自己对第三乐章葬礼进行曲的反讽气氛的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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