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二十几年了,还没有真正尝过女人的滋味。我不想带着这让人耻辱的处男身去死,那样太失败了。
别的事情上失败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那斤斤计较的人。
只有这件事,我想成功。
我忘不了姜梅软滑在我怀里的触感,忘不了她吻我摸我时带给我的震颤。
榫卯没有插合的时候都已经如此让人欲罢不能,如果插合住了,那感觉……应该也不赖吧?
所以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张大床,和柔软的被子,里面躺着又香又白的姜梅,等我去她的草原上策马扬鞭。
是的,我要证明我是个男人,我还要青花知道我是个男人,气死她。
不过,让青花知道的过程是不需要大床和被子的,我得用别的办法告诉她,嗯……什么办法好呢?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我这个执念足够坚强,那再猛烈的暴风雨,我都能抗住。
这么一想,立马觉得自己和周围这几个傻瓜不一样了。
看看他们,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有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血花继续蔓延,膏药,青花,红鼻子,钢棍就一直抬头看着。
我回头看了看献血小分队,四个人齐刷刷躺在地上,脸色煞白,眼神绝望。
红鼻子不救他们,他们只能等死。
很快,献血小分队的血流干了,红色的血花也不再蔓延。
“不动了……”
膏药说。
四个人仰着头又等了一会才确定,血花是不动了。
“这种东西不会无缘无故出现的,应该是一种指示,或者地图什么的。”
红鼻子说完就去看躺在地上的四个人,然后对钢棍使了个眼色。
钢棍面无表情的朝他们走过去,半路上捡起小飞刀丢在地上的刀片,站在四个兄弟面前看了看,一刀划在其中一个人的手腕上。
没有血流出来。
下一个……
没有。
再下一个……
还是没有。
……都没有。
“那个。”
红鼻子一边说话,一边把眼神定到肥男人身上。
钢棍一笑,几步走到肥男人面前,拽起他的胳膊,一刀就划了下去。
我说过,我们小学的操场是四百米一圈,这个洞大概有两个我们的操场长。
刚才他们打架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这个洞的宽,大概是二十米左右。
献血小分队是四个人,他们的血画了大概有二十米远的距离。
一个成年人大概有八到十斤血,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血大概能画五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