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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普华的过往(第1页)

这场面让大家哭笑不得,罪魁祸首反倒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胡嫣然这时柳眉微皱,指着新闻上的一个人说道:“这个穿西服的和尚,是一位捉妖师,法号普华,目前在特殊行动调查科工作。佛法修为不弱,出手极为狠辣,一点都没有慈悲之心。青丘山方圆一百里的妖族,被他抓了不少。毕竟有官方背景,只要没伤害到狐族,我们也不好做的太过。有时候遇到了过两招,也只是做个样子。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小心。这次由他出面,肯定会找到这里来的。只要你们不出青丘山的范围,我可以保你们无事。”

齐小胜略带不解的问道:“咱们狐族难道还怕他?再厉害不也是个人吗!谁要是敢惹咱们,咱们就半夜去砸他家玻璃。”这次他可学乖了。为了套近乎,张嘴“咱们”闭嘴也是“咱们”。

钱满山一看,这傻小子说话不经大脑,让狐族下不来台呀!于是忙解释道:“你小子懂什么?当年女娲娘娘要杀纣王,还要弄出了一个封神大战。历经了好几年,为什么?就因为纣王,有人王之气护体。位置越高的人,必定有气运加身,这是天道。必须先破坏他的气运,才能动手。这普华和尚有官方背景,你打他一个,立马就能跳出来十个,你打得完吗?还砸玻璃,电视剧看多了吧!你记住,非到生死关头,不要和官方的人动手。”

钱满山的话有点重,但也没办法呀,他们之所以落到现在这个田地,都是齐小胜胡闹的结果。

齐小胜听到这里,又脑抽的问了一句:“那个迷惑纣王,残害忠臣的妲己,和你们狐族是什么关系啊?”

胡嫣然的脸色立马沉了下来。胡玉武连忙说道:“小胜啊,电视剧里的桥段你别当真。历史和故事是两回事。”

齐小胜看到胡嫣然的脸色不悦,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抱歉的笑了一下,然后自顾自的闷头吃饭,半个字都不敢说了。

胡嫣然就是这样一个狐狸,两个人互相聊什么都行。但是如果牵扯到了族群和九尾天狐,她的立场还是非常鲜明的。

岳思雅心里却有几分幸灾乐祸,起码现在胡嫣然不会再挑逗齐小胜了。胡嫣然说了句:“你们先吃吧,我先去办点事。”然后就离席了。

一场接风宴不欢而散,大家都责怪齐小胜说话莽撞,齐小胜心里也奇怪,我平时不这样啊。怎么今天说的话,一点都不像我的风格呀。难道是………齐小胜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兜。

吃完了饭,自然有侍女安排了居住的房间。

此时的胡嫣然,则是走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坐着一位女子。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就是看不清相貌。手里拿着一条手帕仿佛还有点点血迹。

胡嫣然见到这名女子,立即弯腰行礼。白衣女子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胡嫣然回答到:“那小子,我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随便用点魅惑之术,他就把持不住了。身上也没有修为,而且还是个人族。说话口无遮拦,一点没有城府。但身上确实有一种压制的力量,若不是胡玉武说,亲眼看到了那件肚兜,自动的穿在了他的身上。我真想把这小子放在锅里炖了。”

白衣女子笑道:“只要肚兜穿在他身上就不会错,也许他没有觉醒。”

这时胡嫣然又说:“他还提起了当年封神的事,好像对您颇为不敬。”

白衣女子愕然了一下,自言自语的说道:“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在怪我。那话不是齐小胜说的,而是肚兜借着齐小胜的口说出来的。这回万无一失了,他肯定就是咱们要找的人。”

王嫣然不解的问道:“那肚兜到底是什么来历?还可以控制人的言语吗?”

白衣女子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你就知道了。”

王嫣然接着说:“但是他身边有个女孩,好像很不一般。身上没有妖气,是人又不像人。还隐约带着佛光,属下着实看不透。”

白衣女子闻言也来了兴趣,带着玩味的语气说道:“这就有意思了,难道西方也派人来了?你先下去吧,好好盯着他们。”

胡嫣然答应了一声,又仿佛想起了什么,说道:“我看到了关于那几个人的通缉令,这次办案的应该是普华。万一遇上了……”

白衣女子皱了皱眉,说道:“不着急,先看看普华会不会来,估计他没这个胆子。”胡嫣然告退一声走出了密室。

镜头一转,咱们来看看钱满山他们。潜逃小组的众人,围在一起开了个小会。目的很明确,当他们发现狐族似乎忌惮普华的时候,就犹豫的要不要离开。可是离开又能去哪里?难道真的出国吗?外国菜吃不惯啊。

于是钱满山定了大致调子,就是先打探一下普华和尚的过往经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然后看看官方的态度,搞定任何一个难题,他们就有喘息的机会。

还是由胡玉武出面,在狐族里找到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都是同族,说话方便一点。这些年,胡玉武奉命离开了狐族寻找齐小胜,所以对附近的局势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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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胡玉武就带了其中的一位朋友,过来和大家见了一面。这位朋友叫胡信,也是一只五尾狐。他负责的工作就是打探消息,所以知道的比较多。胡信讲了讲普华和尚的过往经历。

那普华和尚,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捉妖师。有着自己的家庭,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个懂事的儿子。一家人的主要来源,就是抓一些小妖小怪,都是百八十年的修为的。虽然还没能力化人形,但这个时候的妖兽,要比一般的猛兽要强大很多。而且皮毛好,肉质也好,很受一些修道者的喜爱。某些大宗门或者居于高位者,开一场宴会,就要用掉几百头妖兽。好在妖兽繁殖的也快,那些大妖们,也不会为一些小妖和人族起冲突。

直到有一天,普华抓住了一只70多年修为的灰狼,皮毛极为好看,于是高高兴兴的带回了家,那天正好是他儿子13岁的生日,回家途中,把狼皮拿到集市上卖了,而狼肉就留下来自己吃。这时在屋里的还有几个,孩子的玩伴。其中一个小姑娘,他们两家已经订了娃娃亲,就算是自己的准儿媳妇了。看着孩子们吃的满嘴都是油,普华的儿子说道:“爹,我明天还能吃狼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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