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春吼出那句话,同时爬起来,顶个血脑袋偷袭对方。铆足劲冲出去一扑,结果被对方一把扽回去,摔在沟里直打滚。
英雄般的起手。
狗屎似的落幕。
没有奇迹发生,瘟鸡还是瘟鸡,不堪一击。
王喜春不是一无所获,起码获得了男知青们足球射门加时赛。
一个吐血的人躺在沟渠里,瞳孔有些涣散。田头的老汉们吓坏了,喊着不能这样打人,喊着梁队长呢快找梁队长,跳沟的跳沟,拉架的拉架,喊人的喊人,四散开来。
帮忙刷大锅的吴丰义听见,直线往这边冲。
梁唯诚越过他,跑在前头,眉头紧皱。
杜蘅对于打斗,甚至死人可以做到漠不关心。
只要见惯一个个比猫盖屎还敷衍的浅坟,谁都可以变得和她一样麻木而寡情。偏偏王喜春仰面躺着,油腻刘海分散开,此时此刻的眼睛,很像一个人。
——她的老师。
男人穿着登样的西装,推高玳瑁眼镜边,笑着告诉她:眉眉儿,当你掌握真理,你就是正确的一方。
他是她见过最斯文儒雅,最钟灵毓秀的人。
博学,谦逊。
宜古宜今。
他不该活在现实,应该和《石头记》的北静王融在一起,形容秀美,性情谦和,真好秀丽人物,该去和贾宝玉惺惺相惜。
杜蘅反应过来时,不知道怎么挤开人群,站在最前头。
离这双眼睛很近。
梁唯诚抱起王喜春,其实他不该抱他,内伤的人经不起一点碰触,但他心急,关心则乱,他对王喜春的特别照顾毫不遮掩。只要梁唯诚在,王喜春也会像个影子一样跟着他。
他们此时像一对真正的亲兄弟。
杜蘅垂下眼睫,看梁唯诚红了眼圈。
“他妈……才是婊子,呵呵。”
王喜春笑了,只对梁唯诚笑。
他的口角破开,血往外冒,破败地笑,无所谓把伤口裂大。
还是那股不入流的坚强。
杜蘅看见王喜春右手小拇指指骨有个诡异的凸起。
他骨折了。
“嘿,这孙子他妈找死!”
被吴丰义隔开的男知青们余火未消,要不是吴丰义等人个头大,那些拳脚可能再度砸在这个破败人偶身上。
把他彻底打碎,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