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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广州(第2页)

花了大半天时间,才将船停好。广州城,终于出现在了甄鑫眼前。

“就这?”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城墙,甄鑫喃喃说道:“咱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里,真的是广州吗?”

……

至元十六年,崖山海战之后,元军再次占领广州城,于此成立广州录事司,与南海、番禺、东莞、增城、香山、新会、清远七县,同属江西行省的广东宣慰司管辖。

广州城之东为番禺,其西为南海。

在南海的西北位置,有一处水路要冲之地,许多石英砂横截江面,形成石门奇观,故称“石门”。

石门村三百余户人家之中,有一大半是近十年从周边迁居而来。有些是因为在广州城的房子毁于战乱的逃离者,有些是因为投奔广州城却不得而入的外地人,还有一些却是元军过后随手扔下的仆从。

剩下一小半之中,真正算是祖居于此的,也不过二三十户。

外来者,在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总愿意拼尽全力去让自己更快地适应新的环境,可以让生活过得更好一些。

反而是祖居于此的村民,虽然日子过处一年不如一年,却依然保持着他们那份有些奇怪的骄傲。

此山是我祖上开,此树是我祖上栽。无论你们祖上是否辉煌,来到这个村,自然就得抑我鼻息。

当然,这种骄傲有时很可笑,有时却也是底层管理的一种规则。总得有人是管理者,而有人是被管理者。否则,上至一国下至一家,声音多了,意见便多。意见多了,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裁决者,那就是一锅乱粥。

于是,便有了权力的划分,也就有了等级的不同。

村中卖肉的程迎,虽然没有任何管治村子的权力,却觉得自己拥有高过所有人的等级。

此人年近四十,原本无名,村子里都喊他程狗子。十多年前,有攻打广州的元军游骑路过石门,程狗子为其指路获赏。他便觉得自己开始了与众的不同,因而特地花了十几文,请人给改了个字,程迎。

意思是,迎接天军的到来。

这名字虽然听得别扭,可是村子里的许多人都认为这个名字起的恰如其分。

周边许多村子,受往往复复广州之战的波及,大多片瓦不存,整村遭屠。却只有石门村,几乎没受到影响。

也许,真的是程狗子的功劳。

程迎因此而得意了十多年。加上有个远房兄弟,据说这些年在广州城混得相当不错,就让他觉得愈加惬意——咱们在广州城也是有人的!

现在就连卖肉,一天也只卖一个时辰。其他时间,便在村中悠游。

当然,程迎自己觉得也不是个跋扈之人,自然也不会随便去做些欺压旁人的勾当。所以在村中的名声,一向不错。

可是生活终究会有些不完美的地方。比如自家的傻儿子。

一身肥肉,力气很大,胆子很小。除了吃便是睡,如今年近二十,依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说。却跟着旁人,称自己为“程傻”。

这样的一个儿子,程迎本就不指望着他能有啥成就,可是一直娶上不媳妇就让他很是焦虑。儿子成不了亲,就意味着自己没有孙子。断子绝孙也就罢了,关键是自己在村子里,就有些抬不起头的感觉。

原本以他的身家,续娶一个妇人,再生一个孩子,也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可是程迎却觉得,必须得娶个处子,才能显出自己的本事。

然而,折腾了几年,程迎才发现,处子,真的有点贵!甚至比给自己的傻儿子讨一房差不多的老婆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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