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一些老弱妇孺,剩下的精壮,也就只有这些了。
这也是小城的弊端。
一座城池之内,有这么多人口,在这个时代,要也不算太小了。
而且,还有许多人是被胡奴杀了,如果是在巅峰时期,于离城应该是可以容纳十万人口生活的。
到了日落时分,基本所有想参军的人,都被测试完了。
总共就只有一千一百五十六个人合格。
堪堪可以弥补陷阵团损失的战士。
可是这些人,虽然臂力可以,但都没有接受过具体的军事训练,跟精锐的陷阵团士兵相比,真的差太远了。
于离城的校场之内,杨冠军看着一千多个新兵。
眼神凌厉的横扫着。
一大堆战甲,摆放在他们的面前。
“放在你们面前,都是我们昨日战死兄弟的战甲,上面他们的鲜血还没干透。”
在昏黄的火光照耀下,杨冠军的脸颊坚毅无比,他站在高处,语气激昂的说。
“穿上这副战甲,以后你们就是我陷阵团的兄弟,同生死,共进退。”
“战争不是儿戏,陷阵团的男儿,一定会冲在最前线,打不能打的仗,杀最强的敌人。”
“我不能保证你们当中,所有人都能活下来,但是我可以保证,永远冲在你们的最前面。”
火光照耀在新兵的瞳孔之中,光芒异常的闪耀。
“陷阵团,要的是不怕死的真男人,所以怕死的,我给你们机会,现在离开,回去老婆孩子热炕头。”
“但只要留下来,上了战场,胆敢怯战后退者,我手中的刀绝对不留情面。”
此言一出。
众多新兵面面相觑。
面前溅染着鲜血的战甲,还是给很多人的心理造成了冲击。
不出意外,足足有七十多个人,离开了队伍。
“自己走出去,不要让老子再看到你们。”杨冠军面露鄙夷。
意志一点都不坚定的人,陷阵团绝对不留。
身为男儿,被胡奴如此屠戮之后,还一点血性都没有,活该被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怯战之人,都没资格当一个匹夫,连娘们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