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到了,够爽快!”龙哥拍了拍阿华的肩膀,“走,到三楼,我已经定好包间了。”
阿华淡淡一笑,随着龙哥进酒店向着楼上走去。到了三楼刚一拐过楼梯口,忽听得犬声大吠,同时一条黑背大狼狗从楼道角落里蹿出来,气势汹汹地直扑向二人。
龙哥吓了一跳,往后连退好几步。阿华则立刻绷起了身形,做好迎击的准备。眼看那狼狗就要扑到阿华的身上了,却听得有人大喝了一声:“刀疤,回来!”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调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高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高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勾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高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再详细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高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高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高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高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高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高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高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高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高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高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高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高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高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高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高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高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高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高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跟了我好几年了,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高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