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了件大事,闹出了人命。
据说出事的,还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就是之前从贵族学校转学来的董非歌。
董非歌自从转学来后,就凭借着很强的交际能力,在学校里被很多人所仰望。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在背后霸凌同班同学程默……
而且还是长期霸凌!
这一次之所以会闹出人命,是因为程默忍无可忍,奋起爆发。一时不慎,失手杀人。
一时不慎,失手杀人么?
董非歌根本就不信!
他向来都是花钱雇人,这次之所以会亲自去教训程默,是因为程默主动挑衅他。
说他有本事就亲自教训他,别躲在背后像只缩头乌龟一样。
说他就算让人打他又怎么样呢?
繁星的手,他牵过了。繁星的唇,他吻过了。繁星的人,他也碰过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生气?
“董非歌,巧了,我也很喜欢看别人极度生气,却又拿我没什么办法的窝囊样子。除了雇人打我,你还能有什么本事呢,嗯?”
董非歌听到这种话,根本就没法儿忍。
所以他才决定亲自教训程默。
他只是想亲自将他踩在脚底,将他所有的自尊碾碎而已。
结果,程默竟然猝不及防在他腹部捅了一刀!
见血后,他带过去的所有人都如鸟兽散,吓得一窝蜂跑了。
程默就那么在他面前蹲下。
慢条斯理地握住那把刀的刀柄,在他腹部旋转了一下,又旋转了一下……
疼啊!
真的好疼!
脏腑好像都被绞碎了,全都被搅碎成碎肉!
可是程默却那么冷静,一点惊慌失措的样子都没有。
“被长期欺负,自卫杀人,未满十八,再请一个好点的律师,你觉得我几年能出来?”程默低头问董非歌,好像在正儿八经询问。
“应该很快吧,不超过四年。”程默自问自答。
“这四年时间,差不多刚好够我读大学。”
读大学期间,不能挣钱。
读完大学后,只能领工资。
一千万,够他攒很多年工资。
他在纸上,早就已经将未来好几十年的收入支出,算了一遍。
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