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决定大发慈悲,再给万世一次机会……
“记得我小星星嘛?”
万世抿唇,倔得很,一声不吭。说不妥协,那就是不肯妥协:“小魔头,你若要毁我名声,那毁好了。大不了,我明日自尽,以证我名声。”
师父曾经教导过,遭人威胁,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若打从一开始,便被人威胁的话,只会让对方抓住软肋,然后一而再,再而三,紧接着一发不可收拾!
男子汉大丈夫,当顶天立地。
他绝不会任由自己,屈服于这小魔头的威胁之下!
宁可死,也绝不授人以柄!
要不怎么说熊崽子驰名双标呢?
这要换做其他人,敢在她面前横,根本用不着自尽,她就能亲自送人上路。
但是遇着态度强硬的万世,正在脱衣裳的熊崽子,竟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并不打算再继续熊下去。
沉默了片刻后,开始给自己找台阶下,甚至还顺便给万世找好了理由——
“算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叭。”繁星压着脾气并未发作,“都好久过去了,不记得也没关系。”
搜神号差点没感动得给自己放一首,如果这都不算爱。
妈的,今天也是被略有些霸总的熊崽子,俘获少狗心的一天!
说起来,万世跟这小魔头并不熟悉,也才第二次相遇。
而且这一次,她又是以如此惊悚的方式,出现在他生命里。
简直,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因为万世一直以魂体的形式,盘腿坐在房里念经修炼,并不愿搭理繁星。
才不想理这种小魔头,越是理她,只怕她越是来劲。
就当她不存在好了。
等到第二日清晨,万世重新回到自己的躯壳中,仿佛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只是一场梦……
【爸爸,你怎么,这么好说话了?】繁星第二天一早回到自己身体后,搜神号胆战心惊问道。
难道真的是因为爱情吗?
哦,这该死的爱情的甜美味道。
它一定要听到大佬亲口承认,吃一把热乎乎的糖。
“哦,他成功引起了我小星星的注意。”
搜神号:嗯?这个句式,好像有点耳熟?
“我决定,一定要他当我的小野花。”
搜神号:???这个思想,好像……也有点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