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的时候就已经八点了,当时脑子一团浆糊,黎梓琛只想着快点赶到机场,上高架桥的时候都没注意方向是向城南还是城西。
挠了挠头,黎梓琛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你你你,你不告诉我是城西吗?”
这么多年了,他可真是没有一点长进,撒谎的水平还是这么低劣。
刚才他惊了那么一下,迟微微就意识到他去错机场了。到现在还在狡辩,噫,真是的,说一句对不起又不会要了他的命?死要面子。
“早知道还是让爸来接我了,白等了半个小时。”迟微微有点失望。
提到迟骋彦,黎梓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迟微微去上学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不少:迟氏集团扩张,向日用品和视频大规模地进军,房地产方面越做越大,同时还连带着发展娱乐消费方面。
迟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比当年书里的剧情还要迅速。
一个人操持着这样大的企业,迟骋彦总希望黎梓琛可以成为自己的左右手,接受四五个分公司好好经营,也能长点本事。
但黎梓琛偏偏又是个血里有风、骨里有诗的人,高中毕业后,他就自己开起了一家小酒吧。
对他而言,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远要比去经营什么公司要好得多。
迟骋彦一天天地催,花样百出地让他继承家产,可黎梓琛就是块硬石头软硬不吃,被迟骋彦念叨地烦了,索性从家里搬了出来。
现在,他一听到迟骋彦的名字,眼前就会出现他捧着合同要自己去公司上班的笑脸。
“哎呀!爸忙着呢,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不等迟微微再说话,黎梓琛就急着挂断了电话。
从西到南,也就是几十公里的距离嘛。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说起来,从她出国当交换生之后,也有一年多没见了,难道她第一个想见的不是自己吗?
将手机放在包里,迟微微掏出了粉底盒。做了七八个小时的飞机,脸上的妆都有一些晕了。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
用粉扑轻柔地按压着鼻翼两侧,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生,和当年学生时代的青涩相比多了一些成熟,眉眼中也多了一股灵动。
七年多的时间宛如一条细长的丝,把自己包裹起来幻化成蛹。最后破茧化蝶,焕然新生的迟微微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
“本届GMA的冠军得主是……”
主持人故意卖弄关子,吸引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镜头跟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指向了后面的大屏幕:“Jimmy!”
休息大厅的电视上正播放着前天晚上第五十届GMA的决赛录像,昨天登机前,迟微微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在播。
“要不是有黑幕,你能拿个季军就不错了。”看了眼屏幕里的白人男星,迟微微自言自语道。
这场比赛,迟微微从海选就开始追,每一次选手的晋级结果都和她预料的差不多。
偏偏就是从半决赛开始,这个Jimmy就跟开了外挂一样,将其他选手完全碾压最后得冠。可凭他的能力,真的拿一个季军都算勉强。
除了黑幕,迟微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原因。
黑幕?这两个字吸引了后面那个男人的兴趣。
同样等待着朋友来接送,同样是跑错了机场,男人倒一点也不着急。反正只要电脑在身边就能安心办公,也不拘着在哪里。
“黑幕?”背对着迟微微,男人稍微偏过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镜子,“小姐,如果这样说,那你是觉得他的水平称不上冠军了?”
“当然了。”迟微微回了一句。
听他的语气,看来也是个看GMA的同道中人。只不过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着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好久都没有听到这样标准的普通话了,就像是从广播电台里走出的主播一样。
Jimmy的颜值很高,吸引了不少的小迷妹,每一次迟微微和身边人提到唱功问题,她们就会用颜值来说话。
难得遇上了个想要了解自己看法的人,迟微微一下子就提起了兴致。
迟微微自顾自地补着妆,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先不说他的音线不适合高音,半决赛那一场高音直接破音了,就算是后期修音也能听的出来。而且他之前选的歌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难度可言,只要正常发挥就能唱得很好,毫无亮点。决赛晚上的那首帮帮唱,他更是没唱几句,全靠嘉宾帮他……”
打开电脑的录音机,刚才迟微微说的每一句都被他录了下来。
最后,将录音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通讯录最上面的一个名字,文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一句话:
——尊敬的贺先生,我和这位小姐都对您前天的结果表示不满,这份语音文件表达了我们对比赛结果相同的看法。
另,告诉我妈一声,之前在岛国买的伴手礼已经给你们寄过去了,我现在在华国,勿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