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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人物(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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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主的一声令下,晚宴就正式开始。【愛↑去△小↓說△網wqu】

服务人员们频频过来送上酒水和食物,吵杂声、喧闹声渐渐增大,人们开始频频举杯,觥筹交错起来。跟我俩同桌的是一对孪生兄弟,生的是金发碧眼,浓眉挺鼻,长相帅的一塌糊涂,浑身穿着也是简简单单但不失大气,显露出见过世面的感觉,后来经过询问,得知这哥俩来自阿卡斯部落,是城中的大户人家,家里面是做毛皮生意的,据说附近地方很多猎人在深山中得到的珍贵毛皮都是卖给他们的,生意极广,附近的几个城池里都有他们的店面。当他们问起我俩来,我们也自然觉得不能丢了面,就开始胡诌起来,说什么是城主邀请过来的啊,来自北方的大部落啊什么的。

正在一番胡乱交谈的时候,萨沙-汤普森举着杯子走过来了,看到我俩和周围人相处的挺融洽,也开心的说要共同干一杯,来感谢城主的宴请。

我俩心虚,就赶紧喝完酒,等他说几句场面话就赶紧让他去别的桌敬酒了,而这哥俩显然是被我刚才说的话给吸引住了,不断的问我北方地区的地貌啊,打猎的趣事啊,我一看话题引起来了,就给大树使了个眼色,让他接着吹吧,反正这些事情以前在部落的时候没少碰到,以他的嘴上功夫,肯定能把这俩小子给说的服服帖帖,我就借着尿遁走开了。

一顿舒爽之后,我并不着急着回去,而是在这大厅外漫无目的的逛起来。内城果然是不一样啊,保卫森严,走不到50米,就能看到一两个高大身材,铠甲在身,手持刀剑和盾牌的卫兵,幸好这些士兵也只是简单看了我一眼,并未盘查询问,想必也知道今晚宴会会请来很多客人,他也不敢贸然询问,以免得罪人。正在逛着的时候,发现除了晚宴的地方,其他地方都是黑灯瞎火的,除了守卫也没什么人,但是南边角落里面有间房确是亮着光,显然有人在那里面。

我这人就是心里好奇心比较重,就站在一旁看着,心里想着这里会是什么人在里面。按理说,不会是城主一家人住的地方,他们住的肯定是内城里面的大房子,不会是在这个角落的,可这里也属于内城,应该算是城中有权有钱人的房子吧,或者是什么其他用途的地方。

正在这瞎想着,那亮光房间的门突然间打开了,走出来几个人,准确的说,是几个士兵簇拥着一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中年人,满脸胡须,一身劲服,显得出身材很匀称,而腰上挎着一把刀,正大步走出来,后面跟着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他看起来像是这些士兵的头头。他一双鹰眼正在打量着四周,突然就看到我,眼神中蹦出凶狠的目光,吓得我赶紧回过头。待再我转过身来,这些人就已经走得远远的了。

我的妈呀,这眼神!这人绝对是杀过人,还不止一个。我的直觉感觉到这个人很可怕,应该是刀剑功夫很强,眼神里散发出的光芒真是让人害怕。就在我有些心跳加速的走回位置后,我发现场面似乎有些变化。

原本应该出现的情景是大树在一旁侃侃而谈,这俩阿卡斯的兄弟在另外一旁充满幻想的听着才对,可现在大树却在一旁尴尬地吃着东西,那两位在边上一脸不屑的交谈着什么。

“怎么回事啊?刚才不好聊得好好的嘛,现在怎么感觉关系生分了啊?”我戳了戳大树,好奇地小声问道。

“咳,这也怪我,我一时兴起,就给说漏了嘴了,把咱部落之前那些事都给说了,没想到这哥俩见识不小,还知道佩恩部落,一下就把我给揭穿了,说我是哪来的小部落,也来这混吃混喝?”

一听这话我心里就不爽了,有钱就了不起啊,虽然我说话是夸大了点,也就是说是城主邀请的,可毕竟我是有人邀请的啊,也不是混进来的,怎么这么看低人啊。不过想想也就算了,毕竟自己是有点吹牛了,还能跟这两个小年轻置气嘛。

“各位,各位,请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前面有人开始发话了,“今晚的宴会主题是有关我凯希帝国的朝贡日的,在坐的各位也是跟着朝贡日,或者说是跟进贡物品有关的,下面,给大家隆重介绍本次进贡马队的护卫长,也就是我们乌尔斯城的护卫长——斯蒂文-约翰骑士!”

一阵欢呼和鼓掌声中,一个面孔走上前去,从那犀利的眼光中我一下就认出了这就是刚才看我一眼的那个男人。原来是他啊,怪不得眼光这么狠,原来是这乌尔斯城守卫的头领,怪不得呢。低头一看,阿卡斯的兄弟正在猛烈的鼓掌,脸上尽是一幅狂热的表情,显然是知道这护卫长的厉害,肯定是他的仰慕者了。

斯蒂文-约翰骑士在前面双手往下一压,大家便立刻静下来了,看来他还是很有权威的,“各位,首先感谢城主将这个重任交给我,我一定不辜负城主和大家的期望,定将贡品安全送至罗辉城,为乌尔斯城赢得荣誉,为城主赢得荣誉。举杯!!!”

这几句话语气说的硬邦邦的,但是却措辞分明,句句得体,看来也是不简单啊。喝过一杯后,他接着开口,“再次,我要感谢在坐各位能够前来,能够为乌尔斯城做出贡献,这一杯敬大家,请!!!”

“最后,预祝这次历程圆满,满载荣誉而归!!!”

简简单单几句话,便把每个人的情绪给调动起来了,大家开始频频举杯,场面变得更加活泼热闹起来了,随后他便下去,不一会就消失隐去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这个人,不简单啊。

我突然对他有些兴趣了,就端着酒问着还在敬仰之中的阿卡斯兄弟,“请问,这位斯蒂文-约翰骑士是不是很出名啊?”

“切,”这俩人给了我一个鄙视的眼神,其中一个嘲讽道:“你不是来自北方的大部落吗?怎么连斯蒂文-约翰骑士都不知道啊?”

“呵呵,”我打个哈哈,“没来过乌尔斯城,自然是不知道这位骑士的大名了。”

“瞎说。”年轻的那位忍不住争辩起来,“斯蒂文-约翰当年是在柯林斯地区跟卡特帝国打过仗的,因为战功卓著,才被封为骑士,要不是运气不好,怎么会在这乌尔斯城内任职?再说,北方的大部落难道不知道柯林斯地区的战争吗?”

“哈哈,这柯林斯地区也算不小了,而打仗那些军事秘密,部落首领自然是知道,可我这普通的部族就不一定知道了,毕竟我算是小人物而已,你说是吧,小兄弟?”听到这回呛的话,我心里就不舒服,忍不住也顶了一句。

“你,”正准备答话,旁边大一点的就拦着他了,不是不让他说,而是另外有一个人走过来了。

来的不是别人,因为这个人的特征太明显了,也和别人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他的毛发都是白的,他就是白鬼。他仍然是用招牌式的微笑,举着酒杯走过来,还没说话,反倒是阿卡斯兄弟先站起来了,并问起来。

“尊敬的提昂-凯希大人,见到您是我们的荣幸,听说您博览群书,这大陆上的什么事情都知道一些,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这两个家伙脸上的狂热竟然比刚才还要多出几分。

他们问的具体什么问题我没听清楚,因为我听清了前面几个字。提昂-凯希大人?大人?凯希?不会吧,我之前是听他介绍过自己的名字,可当时是在那妓院之中,而且主要还是关注了白鬼这个外号和一身白毛的特征,根本没忘姓名上面去想。这样一说,他难道是凯希帝国的王室?我靠,怪不得这人这么有钱啊,那天晚上随便地扔钱。

“呵呵,哪有人能够知道一切事情。”白鬼优雅的回答着,“我只不过比你们多读了一些书而已,这才懂得比你们多一点,你们这么年轻,自然比我是要聪明的了。”

我靠,这家伙博览群书?虽然说话是不错,但是看不出来啊,特别是前几次给我的印象都是玩弄好色、荒淫之人,这种人怎么会多读书呢?

“好了,”看到还要发问,白鬼笑着阻止了,“我还要和老朋友说说话,你们俩个先自便哈。”

然后在阿卡斯兄弟目瞪口呆的眼光中,这位尊敬的提昂-凯希大人便坐在了我的身边,笑着碰了我的酒杯,“怎么,不认识了?”

他竟然是来找我?我也是有些拿不住主意,特别是从那两兄弟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不可能的眼神,就急忙对饮了,然后试探着说:“这个,白。。。哦,凯希大人,不知道找我有什么事呢?”

白鬼慢慢的喝了口酒,反问道,“你不是想要去罗辉城吗?那就自然是要经过我的同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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