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点开下一条新闻,因为标题中说我堕胎,这是不可能的,一看就是胡编的八卦。
在曼哈顿与亦琛温存的那一夜让我知道,我还是处女。
可即便没有这最后一条传闻,前面的已经足够不堪。如果那其中有一半是真实的,那我从头到尾都只有在给霍家丢脸。
站在家族继承人的立场上,亦琛……他只怕是巴不得我死在车祸里吧?
奇怪的是,我完全记不起自己做过这些事。
医生说过,有时大脑在受创伤后会选择遗忘最痛苦的回忆。如果真的经由车祸而将肮脏过往从我脑海中挖除,并不一定是坏事。
我本已经准备好了,与亦琛重新开始,他也抱我,吻我,不想放开我,可为什么,又莫名其妙地中途断裂?
此时霍亦烽又在我身边若无其事地闲游,他将亦琛珍藏的每个茶壶揭开盖子、又合上。
“我要找到答案。”
我对他这样说,因为他是唯一听我讲话的人。我坚定地对自己发誓,要找到答案。
“我有种感觉,答案就在这里。”
我不想走,因为走出霍家,从此会离亦琛越来越远。我们会再也没有交集,在不可逆转的离婚来临之时,我只能见到他的律师。
“你就是个傻子。”霍亦烽下了这样的论断,“你简直傻到家了。我也就是怕吓着你,要不然……算了,你自己玩去吧。”丢下这句话,他迈开大步,准备出门抽烟去。
“三哥,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知不知道,在我十八岁时曾经……”
“滚,我什么也不告诉你!”
霍亦烽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带着相好远走高飞,一消失就是好几个月。
为了找到答案,我不会放弃接近任何一个人。
即便在霍亦烽那里碰了钉子,我也不会放弃。
婆婆胡之文是个老糊涂的妇人。我知道她有善心,但她的确不是头脑清楚的人。我踌躇着,想着要不要去找老管家之类的人聊聊,兴许会更有价值。
而就在此时,家里迎回了一位很有分量的亲人——小妹霍亦洁。
霍亦洁身在美国念书,平素不太在家里。据说这小姑娘从小被全家人溺爱,养成了乖戾跋扈的性格。就连她哥哥到了纽约,她也不现身一见,可见十足高傲任性。
她挎着手袋进门时,我挤在众人身边看她。那时,一种难以名状的抵触感击中了我。
我对她一点儿也不感觉亲近。
霍亦洁给我的第一印象,大概与婆婆胡之文相同,但要更偏黑暗一些。
如果我生还后见到家人的情绪分为明朗亮色与无垠黑色,那么到目前为止,霍亦烽居坐标轴的正数端,即最亮色;亦琛居负数端,即最黑色;其余人零散地分散在坐标轴中间。现在在我面前,进了房子仍不摘墨镜的霍亦洁,无疑更接近黑端。
霍亦洁摘了墨镜,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如果她没对着迎接小姐回家的人群翻了个白眼,估计会更好看。她真是很年轻,才刚满二十岁,有焕发光辉的肌肤和玫瑰花瓣般的嘴唇。及肩中长发,梳着齐刘海儿,发色乌黑。白衬衫半透明,隐约透出黑色胸罩,下身是黑色宽腿长裤。
她高挑、利落且美好,活像《低俗小说》中风华绝代的乌玛·瑟曼,而且少了后者的世故感与风尘气。
我却本能地想要退开。不该是这样啊,从我找得到的资料来看,小姑与我是一对知心姐妹。我应该很喜欢她才对。
“真烦人。”
霍亦洁卷起嘴唇,抛出这样一句话。在她身后,搬运工们辛苦地将至少十只大号行李箱运往她的卧室和衣帽间。在霍家的宅子里,她有三个比卧室还大的衣帽间。我可以在她的衣橱里搭一张床,再养三匹马。
婆婆像往常一样地不被影响,仿佛她子女的坏毛病全是可爱的:“乖女儿,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
“想我?”霍亦洁扑哧冷笑,“是想看我的惨相吧?自吹自擂过,又灰溜溜地回家,所以你们才列队来幸灾乐祸吧?”
来为她洗尘的朋友们面面相觑,尴尬沉默。
这回的故事,我碰巧知道。
作为新锐时装设计师的霍亦洁,年少成名,在校念书时已经为许多大明星做过高级定制服装。当然,那些大明星多半是这位富家千金的闺密,友情相助。但她的服装一经亮相,的确获得了许多资深从业人士的好评。她的风格是复古中带点儿叛逆,她时尚触觉敏感,又有超乎年龄的精湛剪裁手艺,被视为可以去巴黎、米兰开秀的天才少女。
因着时尚圈的诸多赞誉,她得以在纽约实现了开秀的梦想。前不久的纽约时装周,霍亦洁曾以其品牌RigelHuo与许多大牌设计师一起列席。她亲手制作的十二件高级定制服装合成一个春夏系列,走上T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