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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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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烨又问我高祖母,我高祖母这时候也挺惊讶,表示从没教过我太爷。

蔡文烨顿时哈哈大笑,说他这外孙天资过人,要是能好好教导,将来就是状元之才。

这时候的蔡文烨已经不再教书,用现在的话说,已经退休了,专职在家养老,一天闲着没事儿干,他见我太爷有这样的资质,就想亲自教他读书,将来好调教出一个状元之才。

这时候,蔡文烨见我高祖父跟他辞行,要把我太爷带走。蔡文烨有点舍不得,因为我太爷这一走,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见面,要是让我太爷跟着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肯定会浪费掉一块状元的好料子。于是蔡文烨提出,我高祖父夫妻两个可以离开,必须把他的状元外孙留下。

我高祖父一听蔡文烨这要求,还真有点儿挠头,舍不得呀,明知道我太爷在蔡府不会受委屈,甚至要比跟他们夫妻两个的生活条件更优越,但是还是舍不得,再这么说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

蔡文烨见我高祖父舍不得,又说了,要是不把孩子留下,你们两个也别想走。

最后,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商量了一下,我高祖母比较同意把我太爷留下,还帮着劝了我高祖父几句。我高祖父转念一想,算了,留下就留下吧,总比跟着他们回三王庄受苦强,再说了,万一蔡文烨真能把我太爷培养成状元,太爷也算给俺们刘家光大门楣了。

就这么的,我高祖父带着我高祖母回了三王庄,把我太爷留在了蔡府。

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回到三王庄以后,过起了二人世界,一开始夫妻两个还天天挂念着我太爷,后来,两个人也想通了,趁着现在还年轻,趁着我太爷有人替他们带着,再生一个。想法挺好,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高祖母一直不见怀孕。

两年后,也就是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壬申年。我高祖父四十五岁,我高祖母二十七岁,我太爷五岁。

这一年,我高祖父挺绝望的,感觉自己可能是老了,已经没生孩子的能力了,和我高祖母一商量,还是到蔡府看看孩子吧。

这两年来,他们夫妻两个倒也走亲戚来过几次,但是都没常住,住上三五天,和我太爷团聚团聚以后,就返回三王庄了。不过,这两年来,感觉我太爷明显和他们夫妻两个生疏了,爹娘从我太爷嘴里喊出来,不知道咋会回事,听着分外别扭。

这一次,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寻思着,在蔡府住上一段日子,有可能的话,我把太爷从蔡文烨手里要回来,总不能一直让蔡文烨夫妇带着我太爷,长此下去,恐怕我太爷眼里只剩下姥姥姥爷了,再长大一点儿,很可能亲爹娘都不认了。

夫妻两个经过两天两夜奔波,又来到了蔡府。这时候我太爷已经能用毛笔写字,能吟诗近百首,好像真有那么点儿状元郎的味道。

夫妻两个这一次在蔡府住了能有小半年,我高祖父再一次受不了那总被人伺候的日子,就试着跟蔡文烨商量,把我太爷带走。蔡文烨过去就不同意,现在和我太爷有了更深的感情,更不同意了。

我高祖父没办法,和我高祖母一商量,怎么办?我高祖母说,不行就在蔡府旁边买座小宅子,一家三口搬来尉氏县定居算了。白天我太爷跟着蔡文烨读书识字,晚上让我太爷回家睡觉。这样也算是两全其美了。

我高祖父一想,为了孩子,也只能这么办了。

同年七月,也就是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壬申年七月。我高祖父一家,迁居尉氏县,宅子就在蔡府旁边。至于三王庄那所老宅子,我高祖父舍不得卖,就那么留着,让村里人照看着。他总觉得那才是他的家,尉氏县这里只是暂时的,等我太爷长大了以后,他们还要举家搬回去的。因为,那里才是他的根!

搬来尉氏县以后,总得过日子,总不能天天上蔡府蹭饭吃,蔡府家大业大的,就是我高祖父一家蹭一辈子饭,也没人说什么,但是,我高祖父不是那样儿的人,他闲不住,享不了这样的清福,就想着找点事儿来做做。

我高祖母的二哥自从蔡府闹凶这件事以后,非常看好我高祖父,说我高祖父有破案的头脑,想我高祖父跟他到衙门里谋个差事,只要去,至少也是个捕头。但是我高祖父不怎么喜欢和官府里的人打交道,婉言拒绝了。

我高祖母就跟她经商的大哥说了说,让我高祖父在他的店铺里干点儿什么,打杂啥的都行,我高祖母的大哥一口就答应。

不说别的,就冲我高祖父驱邪抓鬼的半仙身份、菩萨身边“护法金甲天神”的身份,上县城哪家店铺去,那些老板们都会大门四开的迎接他。

说是到店铺里打杂,其实就是个象征性的,你爱干就干点儿,不爱干也没人管你,店里多我高祖父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不过,每个月的薪水倒是一分不少拿。

我高祖父是个勤快人,也没把自己当什么蔡府女婿,啥脏活累活都跟伙计们抢着干,这么一来,弄得我高祖母的大哥过意不去了,几次找我高祖母商量,等妹夫回家了说说他,别跟店里伙计抢活儿干,他都干了,叫那些伙计们干啥,每个月白给他们拿银子了么。

我高祖父一回家,我高祖母就苦口婆心劝他,我高祖父总是说一句,你别管咧,俺心里有数儿,拿银子不干活儿,俺都么脸往店里去咧。

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我高祖父除了每天到我高祖母大哥的店里帮忙打杂,还帮人驱邪抓鬼,因为蔡府闹凶一事,让我高祖父在县城这一带名声大振,隔三差五就会有人上门来找他。

三年后,也就是1875年,清光绪元年,乙亥年,我高祖父四十八岁,我高祖母三十岁,我太爷八岁。

有这么一天,我太爷晚上回家,我高祖父突然发现我太爷好像有点不太一样,胳膊和腿好像粗了不少,之后揪住我太爷,掀开我太爷的衣裤一看,好家伙,在我太爷的胳膊和腿上,竟然绑着沙袋。

经过我高祖父和高祖母两个人的审问,我太爷说出了实话。我太爷说,他从去年开始和府里的一个护院武师学武,今天他师父说,也就是那位护院武师说了,拳脚套路已经全部教给来了他,接下来就是苦练,绑沙袋是苦练的第一步,沙袋绑身上以后,除了洗澡以外,连睡觉都不能再摘下来。

我高祖母书香门第出身,不怎么同意我太爷舞刀弄剑,不过我高祖父倒是挺赞成,为啥我高祖父赞成呢,因为我高祖父吃过亏,就是上次儿童失踪案,当时和青红二鬼打架的时候,要是我高祖父有功夫在身,也不至于被那两个家伙打的浑身是伤,更不至于给那俩家伙逃掉,我高祖父有心把抓鬼驱邪的这套本事传给我太爷,要是我太爷能练就一身功夫,再去抓鬼,就跟如虎添翼了一样。

最后我高祖母拗不过他们父子两个,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一个两年后,也就是1877年,清光绪三年,丁丑年。我高祖父这年五十岁,我高祖母三十二岁,我太爷十岁,这一年春,我高祖父正式教我太爷驱邪抓鬼的本事,但是,我太爷不怎么喜欢,他更喜欢舞刀弄枪,整天三更前还在院子里打拳练武,管都管不住。

也就是在这一年,秋天,我高祖父傍晚时从店里回来,一进门,我高祖母就告诉他说,有个从通许县赶来的老婆婆找他帮忙。

接下来,我要讲的我高祖父这段经历,发生在开封通许县,这段经历算不上离奇,不过也有可取之处,要是平铺直叙的写,大概三四百字就能说清楚,但是那么写出来,还不如不写,没一点意思,我还是按照我自己的思路来写吧。

通许县,和尉氏县一样隶属于开封府管辖。通许县在尉氏县东,偏北,属于尉氏县的邻县,两县距离大概在七十里地左右。当然了,这是过去的路程距离,现在人口多了,距离相对可能会近上一些。至于这个距离问题,希望各位朋友不要较真儿。

从通许县赶来的这位老婆婆六十多岁、近七十岁,娘家姓周,婆家姓赵,咱们就叫她赵婆婆吧。

这位赵婆婆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二儿子和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家,现在赵婆婆和小儿子一起过,她这小儿子这年二十九岁,还没成亲,一是他们家里不算富裕,二是她这小儿子脸上不太干净,长了块巴掌大的黑色胎记,长个胎记其实也不算啥,关键是她儿子这胎记很特别,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小孩儿手,占据了整个儿左脸,那感觉就像有个小孩蘸了一手墨汁,狠狠乎在了他儿子脸上,那黑乎乎的手指头,一根根的特别清晰,看着都让人心里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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