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哪怕军事方面已经有了基础,李元庆却也必须要照顾到政治方面……
脑海中杂七杂八的想着,不知不觉间,李元庆又来到了那一株腊梅前。
这腊梅究竟是什么时候种下的,李元庆一时也想不起来,不过,看其枝干的粗度,没有十年,至少也得八年了。
此时,虽正是寒冬腊月里最冷的四九天,但这颗在平日里并不是太起眼的腊梅身上,却是开满了一朵朵娇媚、明艳的小花儿。
李元庆低下头,轻轻嗅着一朵小花儿上的芳香,本想将它摘下来,好好欣赏,但手已经碰到了它的枝芽,李元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君子不夺人所爱。
他李元庆虽不是君子,但在此时,他却并不想伤害这朵娇艳、美丽、又努力的小花儿。
可惜,此时没有相机,也没有下雪,否则,若能拍下这一个画面,足可以当做李元庆内书房案头上的背~景了。
李元庆笑着摇了摇头,开始以脚步,来丈量这片他最熟悉、充满了无数美妙回忆的后花园。
就像当年英帝国那位著名诗人的不朽名言:“我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
但李元庆心中却是更明了,想要保住这美好的景致,想要保护这人世间的美好,究竟要有多少鲜血流成河,又要有多少皑皑白骨,来将这血河填满。
世人多畏威,而不怀德。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啊。
只可惜啊,他李元庆也不是圣人。
为了达成他的政治意图,获取最大化利益,己巳之变之事……他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某种程度上,这也相当于李元庆自己给自己放几天假,总不能像是被绷紧了的弦一样,一辈子一个节奏的无休止的运转下去。
在雾雨阁后花园里溜达了一个多时辰,李元庆的身心已经放松了不少。
这个院子,迟早有一天,他会让她重新焕发生机,并完完全全的占有她,再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已经开始微微黑下来,李元庆正准备回去三福客栈这边的天字号小院儿休息,准备吃晚饭,这时,却有心腹亲兵急急来报,‘有亲兵在不远处的一座酒楼里出了事情,伤了人命。此时,事情已经闹大了。顺天府、兵马司,甚至锦衣卫这边,都已经赶到,把人扣下了。’
李元庆闻言不由眉头微皱。
他麾下的亲兵队伍,军法军律一向是极为森严、简直可以说是苛刻的。
尤其是此时进城来的这二百多名亲兵,皆是李元庆亲兵中的心腹,其中又有一大半,都经过了辽南军校的科班再培训,个人素质,几乎是毋庸置疑的。
但此时,竟然有人搞出了人命,还把事情搞的这么大,显然不是小事情啊。
这种时候,李元庆本是想低调、尽量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的,但麻烦已经找上门来,李元庆又怎能坐以待毙?
“走。去看看。”
“是。”
…………
不多时,李元庆点齐了一百名当值亲兵,并没有穿官袍,而是穿了一件黑色的裘皮袄,大步直奔事发地。事发地距离三福客栈这边,大概不到三里地,是周围这片区域内,一座小有名气、但规模却并不是太大的小酒楼,只因其有一道狗肉热汤做的不错,十几个李元庆的亲兵便选了这里,当做今天下午他们庆祝的好地方。
因为老奴的关系,后金鞑子不吃狗肉,但李元庆和长生营这边却没有这忌讳,尤其是那些与鞑子血海深仇的儿郎们,每次大台面,都要点些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