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是他们叶家如今搭上了贵人,再不稀罕他们娘几个的房屋田地了。据说王老爷开面说了,若是叶志和愿意入赘他们家,就把在城里的宅子送他们三套!
养猪大户不是开玩笑的,家里宅子土地都不少,为了这个女婿也舍得砸银子。然而叶老太太能答应?叶志和就是她的命根子,还指望他做大官光耀门楣呢!
于是这事没得商量,并且叶志和也没答应迎娶王珍珍,他就是想先拖着,等到再一次进京赶考再说,若是他高中了,当即把这肥猪给踹了。
王老爷哪能容许他拖延呐,王珍珍都十六岁了,再等两年岂不是老姑娘一个!本来长得不好看但家里有钱也不愁嫁,但是她父女二人眼高于顶,一般人看不上。
可惜非一般的也瞧不上他们,如今叶志和算是最好的人选了,年轻有才华并且长得不丑。在王珍珍的催促下,王老爷咬咬牙,说即便不入赘,只要娶了他女儿,就送一座城里的宅子,嫁妆另算。
叶家人一听这个可高兴坏了,城里的宅子,那不就意味着他们可以离开这破村子了么!
杜氏心里一边想着宅子又不愿委屈自己儿子,顿时犹豫了,那王珍珍哪里配得上志和啊!老太太则认为,先拿下再说,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到时候他们家发达了,还可以休了王珍珍。
不过一块踏脚石,暂且忍着便是。在老太太带头劝说之下,叶志和终于点头同意了,于是两家开始商议婚事,并且筹备着举家搬迁,入城!
田心村连接发生两件大事,可算是丰富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时间,大家伙坐下来就说说苏娘子家的新媳妇,叶家傍上大户要搬家啦巴拉巴拉……
再说汤宛容过门之后,她一心想要做个好媳妇,加上自小在家就被嫂子勒令着帮忙做事。手脚勤快得很。
勤快的人总是受人喜爱些,即便家里有两个丫鬟,苏氏看在眼里也高兴,人家的态度表明着想要好好过日子的决心。因为她哥嫂而引起的不愉快也随之抛之脑后。
改变比较明显的是叶志风,越发的行事稳重了。兴许是娶妻之后更加感受到肩上的责任,家里三个女人,就他一个男丁,他希望自己能为她们撑起一片天。
苏氏看着心里别提多欣慰,“难怪都说男儿应当先成家后立业,不成家哪能真正长大呢!”
“现在就感叹啦?”金兰掩嘴笑道:“等志风当爹了,他更能体会到家庭的重任呢~”
“那我岂不是做奶奶了?”苏氏一想起这个就高兴极了,笑得合不拢嘴,生儿育女,不就指望他们开枝散叶嘛,如今回头想想,惊觉时间飞速。
曾经让她抱着夜不能寐的痴儿,已经长大成人,个个都说她儿子聪明可靠、为人实诚。
“可不就是快嘛,我都要替女儿相看了。”说起这个金兰就有些发愁,“我们香儿没有箐箐漂亮伶俐,想找个好人家可不容易。”
“尽胡说了,香儿勤快老实,可是儿媳妇最好的人选。”苏氏笑着夸赞道。
两人说着闲话,叶箐箐则跟汤宛容一块牵着旺财出去溜达。
狗狗忠诚念旧,不论多久都不会忘记曾经饲养它的人,旺财离开旧主人太久了,想念得紧,现在新旧主人成了一家子,每天都能一起自由玩耍,最高兴的就是它了。
“汤姐姐,那时候你怎么那样勇敢,自己跑出来了?”叶箐箐终于忍不住好奇心问道。
在她看来,这个时代的女子被框框条条束缚住了,没有几人敢自主追求爱情。一不小心就会流言缠身,万劫不复。
汤宛容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我不知道,当时就是一时头脑发热,冲动之下已经跑出来了。”
咦?叶箐箐挠挠脑袋,她还以为是做了许多思想争斗,最终灵光一闪觉悟了,于是鼓足勇气孤注一掷呢……毕竟汤宛容平时看着是那种文静乖巧的类型。
“好在上天眷顾,我顺利的找到了百味店……那天晚上还真是多谢你了。”汤宛容不由脸色微红,虽说她现在玉螺村风评不大好,但若是没有跟箐箐一起住客栈,只怕更加难听。
“这就是命运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叶箐箐眨眨眼,又道:“杨柳就快要生产了,她家里的瞎眼阿婆照顾不来,虽说请了个人但阿罗哥要陪她几日。回罗街的店铺没人看,娘亲想让你跟我一块去。”
去看着店铺,卖东西?汤宛容问道:“我可以吗?”
院子里每天都忙得热火朝天,她很想帮忙一些,却无从下手,自己既然已经入门,理应帮婆婆分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