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出来走吧!”
陆元青催道。
都快要九点了,再拖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养猪场可是在镇上出去那边的方向,走路要走两个多小时呢!
陆元青看着始终保持一脸兴奋的陆元波,这么远的路,也就他们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有趣。
如果不是赵忠才非要他跟着一起,他才不愿意去呢!
交任务猪,就大队长和程铭两个人就好了!
迎着朝阳,赶着猪,一行四个人带着猪粮,向着猪场出发。
人心情好,程铭甚至还哼着小曲。
因为大队长说他家养的猪重量比以前都多,所以今年分猪肉的时候,给两斤猪肉给他媳妇奖励。
两斤猪肉,那可是两斤猪肉。
程铭一路上眼睛里都是恍惚的,看到的路,以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是猪肉。
迈着四条短腿的猪,走得也是很欢快,完全不知道自己马上要经历什么,时不时还欢快的小跑起来。
陆元青看着很想大笑,赶着去送死啊!
这是真正的赶着去送死!
陆元波兴致还没有消散,拿着一根小细棍,走在猪的身后,看到它走偏了,或者走慢了,就上手抽它两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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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元青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感受这种乐趣。
“这么怕晒?”
赵忠才的声音响起。
陆元青转头,看见他打趣地声音,耸耸肩,他就是怕晒,他喜欢白,虽然这边的人,看着都挺白的。
他上辈子去云南旅游过,那里的本地人才是真的黑,完全就是晒黑的。
跟他们比起来,巴蜀这边的人,就算天天下地,都要显得白了很多。
陆元青伸手摸了摸自己头上的草帽。
按照全村所有人都没有防晒的意识下,他一定可以当最白的那一个。
“赵叔,你最近去公社怎么样?”
比起怕不怕晒的问题,陆元青更关心,他们的副业的大计。
赵忠才最近都在往公社跑,就是为了他口中的集体养猪大计。
说实话,从陆元青嘴里听到集体养猪的时候,他没有什么吃惊的。
陆元青聪明,想出什么主意,他都能够接受良好。
可是,陆元青说要一次性养一百头的猪的时候,赵忠才还是没忍住惊掉了下巴!
一百头?
根本不可能好吗?
整个公社都拿不出一百头的小猪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