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飞飞,“那好吧。”
一屁股坐雪地里等着。
霍盛穿的大头皮鞋沉是沉,但是真管用。
用脚把灌木斜着踩倒,一步挨一步的往里走。
齐飞飞:嗯,还行吧!也是个法子。就是走的慢。
十几分钟后,霍盛扛出来一头梅花鹿,头上带着高耸的犄角,大概有二百五十斤。
霍盛,“齐飞飞,你真是厉害。”
声音里带着兴奋,欣喜,赞赏,崇拜,与有荣焉?
霍盛心里嘀咕,她大概是山精变的,这山上的东西任她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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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飞飞站起来,走过去,看了看,“还真不错,辛苦你了。”
霍盛放下这头公梅花鹿,又任劳任怨的去扛下一头。
齐飞飞动手,把鹿角割了,在霍盛出来前,用霍盛的水壶接了一水壶。
其它的血都用四合院的瓶子收了起来。
又剥了皮。
鹿皮可不能像野猪皮那么霍霍。
鹿身上都是好东西,她把鹿角,鹿皮都放好。
霍盛又扛出来一头有两百多斤的大公梅花鹿。
霍盛搬了五次,一共是两头大公鹿,三头母梅花鹿。
一共得有七百多斤。
霍盛一边搬,齐飞飞一边剥皮去鹿角。
然后两个人把鹿都开了膛,鹿心,鹿鞭啥的都处理好了。
运回去又是个大问题了!
两个人把鹿拖去了山谷里,用雪埋起来。
把零零碎碎的装进来背篓,连鹿皮都埋在了雪堆里。
两个人在不远处生火,烤鹿肉。
霍盛欲言又止。
齐飞飞知道,他肯定有一些疑问。
比如这么多鹿,不可能只有一壶血。
比如她怎么能看见那么远的鹿,还能枪枪命中。
这就是部队的神枪手都很难做到。
她是如何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做到的?
只要他不问出口,她就假装不知道。
鹿肉被片成一片一片,很快就烤熟了,上面撒上盐一点点辣椒粉。
很快吸引了两个人的注意力。
口水疯狂分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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