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逼人站队的问题,他们实在是被吓到了。
不过,这桩案子。。。。众人纷纷敛眉沉思,随即考生举起一个红牌,二十三号!
苏齐对应名录,二十三号,钱塘洪氏,洪熙。
模样清俊,身量较高,站在考生堆里,还挺显眼:“学生洪熙,见过陛下,见过公主,见过各位大人。。。。。。。”
雍帝微微颔首,示意他继续!
洪熙这才侃侃而谈:“回陛下,学生以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女父母皆丧,婚事自由其叔父作主,合情合理。”
“然此女竟如此丧心病狂,在新婚夜公然对丈夫动手,实在有违贤妻之道。”
“学生以为,此为蓄意谋杀,只是未能得手,按我朝律法,杀夫之罪,当判斩首之刑!”
嘶。。。。。。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这桩案子,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为洪熙所言,但仔细剖析来看,其中亦有不合理之处。
钟宁面色微冷,只沉声道:“可还有人有其他意见?若你们为当地县令,此案究竟该如何裁定?”
洪熙面色涨红,昭华公主如此说,就是不赞同他的说法。
他紧紧握着拳心,眸子中浮现些许怒意。
这桩案子摆明了就是杀夫未遂,昭华公主如此,实在不公!
他倒要看看,其他人还能怎样为那个胆敢在新婚夜谋杀亲夫的贱人辩白?
有之前考生被拖下去的案例在前,其他人也都担心说得不合适会引得上方龙颜震怒。
再加这桩案子,着实有些复杂,大部分人皆选择了三缄其口,这等机会还是先让给旁人,后面说不定有更简单的。
顾明哲思索片刻,随即举起手中号码牌,请求回答。
钟宁眉尖微挑,“二十二号,顾明哲,请回答!”
顾明哲拱手回道:“学生顾明哲,见过各位考官!学生以为,此案较为复杂,应当抽丝剥茧,逐一论罪!”
“题中所说,小莲姑娘年仅十二,又逢母新丧,在守教期间,为其叔父所卖。”
“若学生所记未错,前些时日朝廷更新法案,规定女子成婚年纪,必须要年满十六,方可议亲,十六岁之前,为未成年人,逼迫未成年人成婚,是为一罪!”
“其次,我朝以孝治国,守孝期间,不得有嫁娶之事,此为二罪!”
“其三,相信大家都记得,两月前芳园出现拐卖稚童之事,此事过罢,昭华公主曾请命,专程设立针对人口拐卖的法案,该叔父不顾小莲意愿,将其卖入鳏夫之家,是为三罪!”
“此上三重罪行,皆为该叔父之罪!”
“另,卖人者有罪,买人者同样有罪,故那鳏夫同样贩有拐卖人口之罪。”
“最后,小莲失母在前,被卖在后,被强迫送入洞房之时,已然是极度惊惧之下,更何况,洞房之中,鳏夫必然有强迫之举,在此等境况下,为了自保,不免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故而,学生以为,应当对其叔父、鳏夫论罪,小莲自卫反击,当无罪释放!”
此言一罢,恰似油入沸水,引得一片喧哗!
其中,以洪熙最为恼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