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看着卫宫士郎不断变幻的脸色,心生不妙。
不好,莫非这老板看穿了我的阴谋——凯西帕鲁格不值钱!
我当初随手就抱走了一只,现在想想,那只猪妖,想必又生了一窝了吧?想个法子把这只送走,再养一只就好了。
“老板,这只宠物,是传说中的三眼猫妖,用来当使魔最合适了,还能撒娇,可以自己控制自己的体型,永远不用担心它会长大!”
“对对对,它的毛色特别柔软,摸起来非常舒服,叫声也很有特色。”,高文也开口了。
圆桌骑士团也加入了推销行列,这让卫宫士郎更加的摸不着头脑了。
怎么滴?
集体诈骗啊?
想不到这群浓眉大眼的,也跟着梅林这厮学坏了啊?
“咳咳!”
阿尔托莉雅看不下去了,堂堂圆桌骑士团,成何体统!
“这位先生,不如你稍等片刻,我这就让人回去取钱,阿格规文卿,麻烦你了。”
“是,我的王。”
“诶诶诶,阿尔托莉雅,别这样啊,我这可是在为国省钱呢。”
梅林惊了,阿尔托莉雅,再不省钱,你就开不起饭啦!
他试图用眼神让阿尔托莉雅明白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但是从阿尔托莉雅的角度来看,感觉梅林在对自己抛媚眼?
“阿格规文卿,稍等,我们不如还是先听一听老板的看法吧。”
棉被王改变主意了,虽然多少能看出梅林是想把凯西帕鲁格送走,但是她觉得大不列颠靠一只宠物抵债,有点丢人。
现在不一样了,她就要看看梅林想干啥。
“王,我也觉得如果用凯西帕鲁格来作为添头,对于我们是有利的,那里目前又开始不安稳了。”
面对阿格规文的提议,亚瑟王感到了头痛。
卑王·伏提庚。
象征着不列颠的白龙,阿尔托莉雅的叔叔。
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男人,一个已经沦为魔王的国君。
梅林曾经说过,红龙终将击败白龙。
是在说我和我的叔叔最终终会有一战吗?
最近探子传来的情报,显示伏提庚与罗马人走得很近。
叔叔,你要背叛不列颠吗?
卫宫士郎自然是不了解的,他现在也陷入了纠结。
芙芙,到底养不养呢?
这小家伙,很可爱,但是能不能把它带回原来的世界呢?
而且,总感觉梅林不怀好意啊。
“嗯,这小家伙,最多可以值一枚第纳尔,还缺半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