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律律~”
棕马打着响鼻,停在某处宅邸前。
雷斯垂德警官下车,带着他们进入大门。
由于事发突然,尸体还没运走。
众人面对的,是第一命案现场。
几人穿过走廊,进入会客大厅。
死者趴在米色地毯上,右手举过头顶。
四指弯曲,唯有食指伸直。
用流出的血液,写下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字样。
福尔摩斯附身检查,轻哼一声:
“雷斯垂德,麻烦你先介绍一下相关信息,方便分析和推理。”
“死者是福克斯伯爵,今年41岁,没有妻女。
同住的有四位女仆,两位领班和一位厨师。
案发之前,福克斯伯爵把仆人们赶走,说要会见客人。
仆人们提前撤离,没能见到嫌疑人模样。
另外,她们今晚吃的剩菜被人下了蒙汗药,使得集体昏睡。
有位女仆因为大姨妈,没什么胃口,吃的少,所以提前苏醒。
她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及时向警署报警。
我们轮番审讯过,仆人和厨师没有问题。”
福尔摩斯点点头,单手摸着下巴,审视周遭。
现场没有发现打斗痕迹,说明是突然袭击。
他在现场巡视了一圈,没有发现凶器,疑似被凶手带走:
“约翰,你能检查一下尸体吗?”
“好的,没问题。”
柯南以前在夏威夷学过,对这方面颇有研究。
他把福克斯伯爵的尸体翻过来,认真检查。
两分钟以后,给出了结论:
“伤口平整,是刀刃所为。死者身中十七刀,当场毙命。
按理说,由于大面积出血,死者应该在短时间内失血性休克死亡。
但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居然蘸血把名字写完了。”
雷斯垂德警官若有所思,问道:
“约翰,你的意思是,这些不是死者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