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雷普,二十三岁,性别男,爱好不是女。
不过说到爱好……在下爱好不多,也就三个。
砍人,做饭,耍宝。
三者排名顺序……的确分先后。
聊聊我最喜欢的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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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雷普,十二岁,现在正在家里。
在下出生在城市边缘的阴影里。五岁丧父,十二岁丧母。
什么?你说我现在就十二岁?
你说的太对了!这就说明你这个人真的很欠砍!吃我一刀!
话说回来,我现在的情况,在我们那里,应该可以算是个是个很标准的孤儿开局。
我们这,在城市里的人看来,应该是很乱很乱的三不管的不法地带吧?
所以,就像在我们这种地方呀。砍人,不应该被称之为什么比较特别的爱好,
砍人这个行为应该是……一种比较符合大众取向的生存方式。
俗话说的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这个人呀,和很多人一样。
对活着,很感兴趣。
那怎么才能活下去呢?
答案不就显而易见了!
所以,砍人,是我迎合兴趣的一种最廉价,最简便,最直接,也是最受兴趣同好者的大众追捧的一种非常nice的方式。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砍人这个东西,它的确是很大众的。
这就说明,几乎每个人都会砍人。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砍人,或者是被砍,都是会死的。
这就使我迎合自己的兴趣的难度,直线飙升了。
如果说在我们这,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一条人命。
那么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两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两倍的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三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三倍的………算了,这个绕嘴皮子的话题还是跳过吧。
总而言之,总而言之。
如果想要砍人,而且还想要不被砍,这是很有难度的。
因为我们这里每个人的手中平均下来,大抵不止三条人命。
另外,无论是从力量上来看,还是从技巧上来看,砍人是个技术活。
如果一个事情是技术活,就需要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