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只是兴致盎然、激动、兴奋、疯狂。
这个胖子,是个神经病啊!
史密斯快要疯掉了,他意识到,自己落在了一个神经病手里啊!
他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同样经过严苛抗刑讯训练的约翰,会招供了。
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连死亡都是一种奢求。
怎么可能不招供?
左臂,右臂,然后是左腿,右腿。
一套搞定,孙平安这才慢条斯理的将史密斯嘴里的袜子拽了出来。
“来,现在轮到你说了。”
“先从自我介绍开始,然后,把你所知道的,所做过的事情,都说出来吧!”
孙平安掏出手机,按下了录音键,放在了史密斯的嘴边。
史密斯不敢有半点犹豫,生怕一秒钟的犹豫,就会让这魔鬼一样的胖子,再给自己来上一套酷刑。
“我叫卡尔史密斯,我是丑国插我啊的一名资深特工,我在大夏是充当间谍……”
“两个月前,我接受了西药联盟的任务……”
“我在大夏有不少下线,进行商业间谍活动,以及收集各部门的信息……”
史密斯竹筒倒豆子一般,不敢有丝毫隐瞒,全都招了。
“说完了?”孙平安等到史密斯不再说话,问道。
“说完了,我把所有事情都说了。”史密斯苦着脸道。
“你似乎忘记了一点点非常重要的信息,这样吧!我来帮你回忆一下。”
孙平安掰开史密斯的嘴巴,把袜子狠狠的怼了进去。
然后,扎针,鞋底,我擦我擦我擦擦擦。
反反复复几次,史密斯就像是一支干瘪的牙膏,最后那点存货,都被硬生生给挤出来了。
之所以孙平安如此确定,是因为史密斯连自己最隐私的事情,都毫不犹豫的说了出来。
心理学中,有一种说法。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绝对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一个人可以抛出所有次一级的秘密。
史密斯连自己最隐私,一旦昭告天下,就要彻底社死的秘密都说了,自然不可能还保守什么秘密了。
孙平安伸手在史密斯的脸上,不轻不重的拍打着。
“你看,从一开始就这么乖,该有多好啊!”
“行了,你歇着吧!”
史密斯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眼睛一翻,晕死了过去。
孙平安抓起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喂!老爹,我在波塞冬大酒店1708房间,抓到了一个间谍头子。”
十几分钟后,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