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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30(第1页)

这么多钱和粮票,比那些在城里上班的老工人工资都还高,周秀芳如何不心动。

思来想去好几天,周秀芳决定去云南。她已经离了婚,还拖个拖油瓶女儿,想再嫁恐怕很难。她也不愿意带着女儿嫁个不如意的人家,再度做牛做马,日日看人家脸色过日子。还得提防嫁过去的男人,趁她不注意猥亵自个儿的女儿。

这种事儿她见过不少,有死了男人,或者实在和夫家过得不和的女人离婚,然后又带着孩子嫁给老光棍或者鳏夫。那些个多年没碰过女人的畜生们,趁老婆不注意,猥亵强奸继女的数不胜数。

发生这种事,大多人会选择隐忍,毕竟在这个年代名声极其重要,一个年纪小小就失去清白的小姑娘,日后还怎么嫁人,怎么面对周遭议论眼神。

也有少部分人会选择报案,那样会再度离婚,造成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和阴影。

周秀芳不愿意让丹丹经历这些可怕的事情,她想独立,她想挣钱。在家干农活儿明显不适合她,朱春花这条路,就目前来说,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不行!我不同意!你一个人去那什么云南,我不放心!”周老太太一听女儿要去远在千里之外的云南上班,死活都不同意。

她是一辈子呆在上水村不假,可也知道,那什么金三角,是战乱偏僻山区之地。那里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杀人放火之事屡屡不鲜,连国家都管不了!

那么乱的地方,不管工资有多高,待遇有多丰厚,周老太太担心自己女儿有去无回,说啥都不同意。

周秀芳好不容易找了个门路,啥准备都做好了,临到头,却遇上老两口子的阻碍,任她说破嘴皮子,他们两人就是不同意。不由心烦气闷,第二天给大妮儿梳头发就有些心不在焉,齿梳刮的她脑门生疼,发出嘶嘶叫声。

“姑,疼!”听见大妮儿叫喊,周秀芳回过神,不好意思的帮她把头发盘成妇人头,插上一只梅花竹簪子再让开位置,由一旁的全福人给大妮儿开脸。

本来依上水村的规矩,新嫁娘出嫁之前,头发是由全福人梳的。奈何全福人梳了几个发鬓,大妮儿都嫌弃土气不好看,就由比较会收拾,又在镇上住过好几年,对各种时新发鬓比较了解的周秀芳给她绾。

还别说,周秀芳手艺不错。大妮儿的头发经她一绾,整个人看着漂亮高贵了几分。看得旁边凑热闹的四丫、丹丹几个,齐齐说她好看。

“好看有什么用,又不是全福人给大妮儿绾发,以后大妮儿可别成了她那样。”抱着臭豆腐在一边看全福人给大妮儿开脸的周翠花,忍不住低声嘀咕。

俗话说,侄女随姑。这周秀芳年纪轻轻的就离了婚,作为小辈儿第一个结婚的大妮儿,本该是全福人干的活儿,结果被周秀芳做了。周翠花怎么想,都觉得不吉利。

正打算让大妮儿把头发拆了重新梳,就听见院外噼里啪啦的响起一连串鞭炮声,在门口迎客的王芬兰大喊:“新郎来接新娘子啦!”

得,想拆都来不及了!

周翠花只好站起身,拉着大妮儿,眼泪汪汪的嘱咐她一番做人媳妇的道理。然后在大妮儿眼泪婆娑,万分不舍的眼神中,拉着她去院外头,交给穿一身崭新蓝色棉衣的李宝栓。

李宝栓长的一般,但白白胖胖的像尊弥勒佛似的,不知情的,还当他是个和善的老实厚道人。尽管他笑脸迎拉着羞答答的大妮儿出了周家大院。可周翠花还是眼尖的看见李宝栓在出门前,偷偷瞄了一眼站在三房屋檐下,穿一身半新桃红色衣衫的周燕。

这个王八羔子,娶了自己女儿还想着别的女人,真TM不是东西!

周翠花憋一口气在心里,又不好当场发作,转而狠狠瞪周燕一眼。骚狐狸精!打扮得那么花枝招展干啥?生怕别的男人看不见你骚是咋地?!

周燕被她瞪得莫名其妙,今天是新年初一,在现代的时候,她每年初一都会穿新衣裳出去窜门。可在这个年代,上水村人连件完好没补丁的衣裳都难得,更别提新年穿新衣服了。

上次去南昌市,周燕给自己买了好几尺好看的花布,不过她却不敢拿出来穿。只能穿着一套孙梅往年压箱底的,又舍不得给别人穿得旧衣裳穿在了身上。

就这身衣服,她穿着还不满意呢。可在别人的眼中,却觉得眼前一亮。

明明是半旧的衣裳,桃红颜色看起来很破旧了。但是穿在周燕的身上,那臃肿不堪的棉衣突然变的鲜艳起来,配上她高挑的身段,精致的脸蛋儿,站在屋檐下就是一道活生生的风景。旁人往旁边一站,立马衬托成泥土。也难怪李宝栓临出门前,还念念不舍的瞅她一眼。实在是太好看了!

附近几家凑热闹的大婶儿见自家儿子眼睛都挪不动,有几个心大的婶子,甚至主动问起周老太太周燕的婚事来。

这么多眼巴巴的瞅着周燕,周老太太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得一清二楚。心里倍得意的同时,也一一婉拒了那些打探的人。

开玩笑!有了上回周燕自杀的事情,他们哪敢再擅作主张给她应承婚事。周燕就算有九条命,也禁不住再自杀一次啊。

当夜吃晚饭时,周秀芳又提起了她要去云南上班的事情。周家人惊奇不已,议论纷纷。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

倒是沉闷不多话的闷子忽然开了口,“爷,奶,我知道你们不放心姑姑。不如这样,我跟姑姑跑一趟,如果那边没有那么乱,就让姑姑在那里上班。顺便我也看看有没有适合我做的营生,合适的话,我也留在那里,正好照拂着姑姑,不会让她受别人的欺负。我年纪也不小了,也该出去历练一番,挣钱取媳妇了。”

这大概是闷子有生以来说得最多的一段话,众人惊讶的同时,王芬兰两口子反应过来,毫不犹豫的戳他心窝子,“你大字儿不识一个,你出去能做啥?”

闷子:……

墩子再接再厉:“哥,你跟那县城的姑娘八字还没一撇,面都没再见过,啥花前月下都没有。你去云南闯荡,就不怕人家扭头嫁给别人?”

闷子终于忍不住,不再闷了,涨红着脸,瞅了大房三人一眼,闷声闷气说:“就我这副穷酸样,就算与那姑娘心意相投,她的父母也铁定不会同意。与其闹得两家不愉快,让那姑娘左右为难,我还不如想办法挣点钱。等我有了钱,在城里买套房子,好吃好喝的帮忖着她父母,就不怕他们瞧不上我。”

听得王芬兰那叫一个心酸哟,不顾二老反对,拍手应承,“男儿志在四方,你长大了是该出去历练历练。等你真赚了大钱,在城里买了房子,娘也跟着你去享享福。”

丝毫没提那县城姑娘的事,墩子拐拐周燕胳膊,在她耳边低语:“我妈这是觉得我哥和那县城姑娘不成吧?我们要不要帮一把?”

自从墩子读书以来,就学书里的人,从娘喊成妈,周燕见怪不怪。想了想,压低声音说:“要不,咱们帮他写封情书给那姑娘。”

又一想,不是当事人去送,很容易造成各种不必要的误会悲剧,又改口说:“要不,你一会儿问问闷子哥的意思,如果他也有写情书的意思。你们就来我屋里,我帮他写一封,然后他拿着信,去镇上找找那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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