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那董方伯对着江风说道:“你这个人很有意思,我请你喝一杯!”
“人家说和人喝酒是因为想要听到一些平日里听不到的话,你觉得呢?”
听得江风所言,那董方伯却是反问道:“那你喝还是不喝?”
“喝,武功可以忘,酒的滋味,怕是这辈子也忘不了!”
舟小,船舱自然也小,索幸的是,一张小小的方桌和两个低矮的小凳还是能够勉勉强强的挤在里面。
董方伯只带了一小葫芦酒,但方一掀开,便有一股清冽的气息扑鼻而来。佐以这大河之上渔民特有的鱼虾小菜,别具一番风味。
“干喝岂非无趣,不如你我二人冲个彩头如何?”
江风的提议并非真的在乎什么彩头,只不过,喝酒的用意与快乐,往往便在喝酒之外。
董方伯带着好酒,自然也是一个懂酒的人,当下开口说道:“不错,是该有个彩头,江兄弟不知道是想要比点什么?”
此时的江风先是惭惭的一笑,随即开口说道:“在下蹉跎岁月二十载,却是个文不成,武不就,岂敢在董兄面前献丑。今日我们不比文,不比武,我们比见识,如何?”
“比见识,如何一个比法?”
显然,董方伯对此,应该还是颇有一些兴趣的。
“很简单,我们各自说一些天底下的奇闻趣事,只要是对方不知道的,对方便喝一杯,若是对方知道,便自己喝一杯,如何?”
“公平!既然江兄弟提出这么一个法子,那在下就借花献佛,先讲一个吧!”
“好,那在下洗耳恭听。”
江风言罢,已是一只手提起那酒葫芦,将二人面前的酒杯斟满。
“在北域有一条红雪江,故老相传,这条江乃是红色的血和白色的雪彼此交织融化,顺西而东,奔流而成。然而,这条红雪江真正的来历,江兄弟可曾知道?”
此时的江风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随即擦擦嘴说道:“愿闻其详!”
一个人能够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那便难免会有些得意。但剑此时的董方伯嘴角一扬,随即开口说道:“昔年在北域之北、北辰王朝之东,大汗帝国之西,十数年前崛起一名使枪好手赫颜姑苏,凭着一杆丈二金矛,吞并北原奇荒势力,打出了北极的偌大江山,自号北极天宗。
获得许多北武林高手皆托荫在他门下,连一向号称宗师的天残武祖亦不敢将势力伸入之中。
然而,正当赫颜姑苏已经即将把神蚕宫和女暴君姚明月这位收入囊中之时。一位北域的绝顶刀客忽然单枪匹马杀到了北极。
那是八月二十三,月照子时天,赫颜姑苏孤身一人站在崩雪山的顶峰。而另一人,则仿佛一道火光幻化,腰悬一柄长日狂阳,威势无边。
双方这一战足足打了三天三夜,随着颜姑苏气力已然不继,来人忽然一记火焰刀流直斩下赫颜姑苏的首级。那断颈处喷血如泉,强悍的余劲如同烈日,在崩雪山上留下刀痕,痕中烈能深入山脉,融解了崩雪山上的长年积雪,雪水混合从赫颜姑苏体内暴射出的血水,汹涌奔向山脚化作一条长河。
这,便是红雪江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