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男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梅瑾,心想这家伙一身贵气。
吃个路边摊还用那么一整块银两结账,想不被人看出来有钱都难。
这时沈忘言也闻声赶来,听说刚才发生的事情后,直接单膝跪在地上。
“抱歉少爷,让你遭遇危险了。”
“起来起来,我这不是没事嘛……多亏了这位大侠,我一回头的功夫他就把几个人都打趴下了!”
斗笠男饶有趣味道:“少爷?我就知道阁下身份不一般。”
沈梅瑾想起出门时沈君尘交代的话,马上说:“一般一般,家里是做生意的,有点小钱而已,呵呵……”
沈忘言狐疑地看着斗笠男,心想这人连脸都不露,也是十分有十二分可疑。
就在这时,斗笠男伸手将斗笠摘了下来。
他居然长着一张很是俊朗的脸,线条硬朗的五官又不失俊美。
只是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不过这倒也给他添了几分别样的魅力。
沈梅瑾内心OS:长这么帅?怪不得要戴着个斗笠,是怕这张脸会给自己惹上麻烦吧……
而且男人的身材也很高大,比他和沈忘言都要高出不少,目测起码有一米九。
沈梅瑾看着眼前这人,第一感觉是帅,第二感觉是……怎么有点眼熟?
沈忘言看到男人颇具正气的脸(忽略刀疤的话),也放心了几分。
他双手作揖向男人道谢:“多谢侠士出手救下我家少爷,敢问侠士也是路过此地?”
“对,我也是在赶路。”
“既然如此,我们给你一些银两作为回报吧,路上多一些盘缠也方便。”
“钱就不用了,我就问一下二位是打算去哪里?”
沈忘言想了想,还是如实回答:“传福客栈。”
这个传福客栈,就是无妄道的临时大本营。
至于为什么说是临时的,是因为无妄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门派,而是一个中立的江湖组织。
因为中立,所以各路侠士都有,不便管理。
他们的老大,也就是沈梅瑾和沈忘言要找的孙门主孙梁辰,就自己找人建了一个客栈,当作大本营。
斗笠男一听,高兴得双手一拍:“巧了,我也正要去那个地方。”
“哦?侠士莫不是要去拜入无妄道门下?”
“正是!既然如此,二位如果想答谢刚才的事情,就顺路送我一程吧。”
沈忘言问沈梅瑾:“少爷,你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