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地方太危险了,打完就跑,绝对不能久留!
早知道就不该来凑这个热闹!
“开场表演开始了!选手入场!”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响彻整个地下室。
终于要开始了!
“呵呵呵,快去吧,我们伟大的野蛮人战士!在正式比赛开始之前,可得好好地‘招待’一下那些观众啊!哈哈哈!”
老金朝角斗士们挥了挥手,转身走上了通往竞技场的阶梯。
很好。
只要撑过这三十分钟,就能拿到一个银币!
“选手入场——!”
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看来,主持人是个妹子。老金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真正的战场——竞技场。
——脚下,是浸透了鲜血的泥土。
灼热的阳光,仿佛要将他融化一般,无情地炙烤着他的皮肤。
老金环顾四周,竞技场的观众席上,座无虚席,所有人都兴致勃勃地望着他。柯布森和克劳迪应该也在其中,但他根本无暇顾及。
——“那是什么?”
——“野蛮人?”
——“野蛮人!?”
——“巴、巴、巴什么来着?”
离入口最近的观众,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虽然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他们的口型,依稀可以辨认出“野蛮人”、“野蛮族”、“巴、巴、巴”之类的词语。
“今天为各位带来精彩开场表演的选手是——来自遥远蛮荒之地,为了追求热血与杀戮,不远万里来到这里的残暴的野蛮人战士——狂暴的巴、巴、巴、巴、巴里安——!!!”
主持人声嘶力竭地呐喊着,那声音,响彻整个竞技场。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的到来——!”
——啪啪啪啪啪!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老金的身上。他深吸一口气,摆出一个自认为很霸气的姿势——挺胸抬头,收腹提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大步流星地走向了竞技场中央。
所有人都在看他。
这一刻,他就是全场的焦点!
老金中学时期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死亡摇滚音乐人。他对那些千篇一律的偶像团体和流量明星毫无兴趣。
他天生就喜欢特立独行,不喜欢随波逐流。所以,他迷上了死亡金属,只有那充满力量与愤怒的嘶吼,才能让他热血沸腾。
他想成为一名歌手。
然而,在家乡,想成为一名死亡摇滚音乐人,比登天还难。选秀节目?别开玩笑了,那些节目,都是为那些“主流歌手”准备的,像他这种“非主流”到极致的音乐类型,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
他绝望了。
那时的他,就像是一只折断了翅膀的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梦想,化作泡影。
就像小学时,他放弃了成为一名棒球手的梦想一样,因为棒球在自己的家乡并不受欢迎。
中学时,他也放弃了成为一名死亡摇滚音乐人的梦想。
他放弃了,他不得不放弃。是这个社会,是他那微不足道的才能,逼迫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上帝没有赋予他天赋,没有天赋,那就只能靠努力。可是……
上帝,连努力的机会,都没有给他。
“唉……”
但是!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懦弱的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