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牙子是陈志斌亲手杀死的,亲眼看着进焚尸炉的。
所以,陈志斌十分确定,狗牙子死的透透的了。
可这样的犯罪特征,实在是太具标志性了,就算是模仿作案,都模仿不了这么像。
狗牙子是个没有童年的人,他没有人教养,不识字,不会说话,做事全凭本能。
所以在作案的时候使出的那股子凶恶之气,是模仿不来的。
老刑警们都是火眼金睛,模仿作案的话,根本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于是,按照当初抓捕狗牙子的方法,刑警队找了个年纪在三十多岁的男警员当做诱饵,计划诱捕凶手。
还别说,这一招百试不爽,真的把凶手给抓着了。
当警察将凶手按到地上的时候,那个凶手像是大梦初醒般,嗷嗷的叫唤了好久。
这个“凶手”名叫张强,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
张强一直哭哭啼啼的,说不是自己干的,他是给鬼附身了……
当然了,凡是干了坏事的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的。
所以,警察们即刻给张强做了血检,然后再跟受害者体内液体做DNA比对。
比对结果当然和张强的基因序列一致,凶手很显然就是他没跑了。
可张强却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一个劲儿的跟审讯他的警察哭诉着自己是如何被那个恶鬼支配着杀人越货的。
陈志斌当时在审讯室外边儿观察着张强,突然就去外面的水果店,买了苹果,然后让老板给皮儿削了。
当时削皮儿的时候,陈志斌还特别叮嘱老板,不用削太干净,稍微留一些皮在上面。
等他拿着这个苹果进了审讯室,递给张强,让他吃了解解渴,缓缓再说。
张强哭了半天,嗓子眼儿的确快冒烟儿了。
因此,当陈志斌将苹果递过去之后,他没有任何怀疑的就接过去吃了。
在吃苹果的时候,陈志斌看着他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将上面残留的苹果皮一块儿吃进去以后,当即就确定,这个张强说的是真的。
他不是杀人凶手。
至少不是主观上的杀人凶手!
我当时刚好处理完花奶奶的事儿,回来听到这里,就问他为什么这么确定。
陈志斌说,狗牙子是个性格十分极端的人,更是个强迫症。
他以前杀鸡剥兔子的时候,就因为处理的干净利落,才能一直在饭馆工作那么多年。
后来他杀人剥皮,法医尸检的时候就发现,死者创口平整,没有一丝粘连,说明是一刀到底。
这是多年工作留下来的工作习惯。
也是极端型人格的典型特征。
可这个张强,面对削的坑坑洼洼,甚至带着果皮残留的苹果,却能不皱眉头,大口大口的吞咽。
这就说明,张强是个粗线条的人。
另外,张强还是个有前科的人。
曾经因为醉酒后跟同村的小姑娘耍流氓,进过拘留所。
这也就是说,张强是个异性恋,而且因为是当众耍流,色气域外,说明没有情感压抑的趋势。
这都和犯罪人的心理特征相悖。
但DNA比对又板上钉钉……
这下子可把警局的同事给难住了。
要说就用这一份DNA比对证据,也能治了张强的罪。
可几位刑警同志都是坦荡且要强的人,他们认为就这样治了张强的罪,并不能完全让人信服。
于是就想到了张强提到的那个附身的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