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k啦言情小说

7k啦言情小说>让我留在你身边歌曲 > 第1章 你好我叫梅茜1(第1页)

第1章 你好我叫梅茜1(第1页)

我是一条金毛狗子,名叫梅茜。

以前我叫梅西,因为老爹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是这个名字。

后来老爹喝得东倒西歪,叹口气说:“草!”

于是给我加了个草字头,我就变成了梅茜。

我问老爹,那我名字怎么读。

老爹说,让人家以为我们没钱,其实我们还是没戏。

知道你要去很远的地方,但是一定记得回头看看我。

就算我不在你的视线里,也请偶尔转过身,

说不定带着你呼吸的空气,会漂洋过海,会横跨星空,

会被季节轮换时带起的风,一直吹到我身边。

我的嗅觉很好。我是梅茜,我喜欢你,我在想你。

我喜欢安慰,不用语言的那种。我喜欢一眼就明白你在想什么。我喜欢走路,不是直线。我喜欢待在草丛里,可以闻到泥土混杂日出留下的味道。我喜欢趴在院子里,把蓝天当作相册。我喜欢四处溜达,哒哒哒,哒哒哒,每个脚印都敲击出清脆的声音。

我喜欢喧嚣,我喜欢安静,我喜欢自己金色的毛发,奔跑时带起一溜阳光。

我喜欢小区门口人来人往的超市,和每天准点去买一包烟的老爹。我出生于2010年5月18日,他是2010年6月12日带我去了家里,然后哭哭笑笑,不知道能不能这样一直到老。

然后我喜欢这样,不管全世界其他人喜不喜欢这样。

我是梅茜。一条喜欢写字的金毛狗子。

01。我的酷炫狂霸拽你们不懂

狗子的自信都是主人给的,

我从畏畏缩缩变成小区一霸,

都因为我爹没来由的骄傲。

2010年,老爹去抱狗,宠物店的姑娘好心地提醒他说:“这条金毛的种不纯。”

很小我就明白了,人类喜欢混血儿,说混血儿聪明漂亮,但人类不怎么喜欢混血狗。

来宠物店的客人,许多都是特别懂品相的。哈士奇要三把火,边牧要七白三通,这些学者连狗子身上多块黑毛都无法接受,更别提我了,他们说我太失格了。我的毛没有那么金黄,而是闪亮的奶茶色,我的脸比金毛冠军的标准细了些,恐怕这辈子也无法整容。

失格这个意思是说,失去了纯种狗的资格。被判定为失格的狗会很惨,只有半卖半送才能找到人家。当时我看老爹戴个墨镜满脸傻笑,一副暴发户的样子,心想他肯定不会贪便宜选我的。但是老爹抱起了我,说:“这条狗子的耳朵怎么那么大,哈哈太拉风了。”

我在老爹怀里,头一次感觉自己的大耳朵还挺好看的。

他把我带回家,搜资料喂我好的狗粮,给我换了几个狗窝,狗窝越来越酷炫狂霸拽。

老爹带我玩,小区人人爱养狗,尤其是泰迪。每到傍晚遛狗的时候,广场上全是泰迪方阵。泰迪的主人们很挑剔,在偌大的泰迪群中也能找到最贵的那只。

每当泰迪主人指出我的失格,老爹就掀起我的耳朵,说:“切,冠军贵宾有什么了不起,我家是小飞象。”

狗子的自信都是主人给的,我从畏畏缩缩变成小区一霸,都因为我爹没来由的骄傲。

我问老爹:“你不介意我是条串串么?说不定我祖上哪一辈还是只癞皮狗。”

老爹回答我:“就算你是只癞皮狗,我也不会介意。你的耳朵那么大,太酷炫狂霸拽了。”

老爹心中的“酷炫狂霸拽”包括:一边工作一边去摆地摊,没钱的时候捡几个废纸箱卖掉,在饭馆连西红柿蛋汤都装进可乐瓶打包带走……这些明明没有错,做起来却觉得尴尬的事情,老爹都用酷炫狂霸拽来解释。

老爹说:“梅茜你记住了,别人比品相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车子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房子比钻戒赛表盘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

我说:“老爹,你这样是不是自欺欺人不敢比呀?”

老爹说:“懒得跟他们比快乐,他们不懂。”

但是我懂,老爹和我一样,只要在乎的人也在乎你,那就十分快乐,外加酷炫狂霸拽了。

02。个子小就小吧,幸福就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