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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锤丸(第1页)

长安东西两市二百四十行,从此就要多出一行来。

这一行的创始者来头大的吓人,全是官居一二品的大佬,太师长孙无忌,然后是太子太师于志宁、韩瑗、褚遂良他们。

不过实际的话事者是当朝玉米监正、蓝田开国子李逍。

李逍是很认真的在谋划这件事情,种地不但得有地主,还得有肥料。光靠太仆寺的那点马粪可不够,长安太仆寺才多少匹马,而长安有多少人?

四十八万人口,起码是好几个上州的人口了。吃喝了就要拉撒,这一年得产生多少有机肥啊。

“这新行叫什么行?粪行?”长孙无忌笑问。很难想象,当朝一二品的几位大臣,居然会谈论这种事情。就算是致仕的大臣,那也是帝国元老啊。

“粪行不好听,咱们做的事情是为了环境卫生,我看可以简称为卫行。”李逍一本正经。

“卫行是比粪行好听点,虽然粪行更直接点。那三郎你就来做这卫行首任行首好了。”

·······

聊了半天屎尿粪厕,长孙无忌他们有些无聊了。

“走,打球去!”

长孙无忌对李逍叫嚣着道,“昨天输了你两杆,今天一定要杀你个落花流水。”

李逍哈哈大笑,“太师啊,昨日某是有意放水让你几分,你莫真以为那就是某的全部实力啊。你有自信是好的,但过于自信,那就有些失了智啊。”

“小子别猖狂,昨日你也不过是侥幸而已,今日定要跟你大战三百个回合,决出胜负!”

“战就战,春风吹战鼓擂,谁又怕谁!”李逍挽起袖子就走。

褚遂良、于志宁、韩瑗几个一听打球,也都放下了手里的事情,起身同走。

李家庄后山,有一片山坡荒地,因为多石子一直荒芜着。李逍之前闲来无事,本来打算在这里建个马球场,也赶时髦玩玩马球。结果最后发现,他还真不是这块料。

马球这玩意,太过激烈,也太过危险,从马上摔了几次之后,李逍就不太想再玩了。后来他想马上太激烈,那就改马下玩。

于是他还特意弄了几套藤制的头盔、面罩和身上的护罩,准备把马球改成步下的橄榄球。

可惜这么一改,虽然不骑马了,但一样凶险。唐人爱打球,也习惯马球的凶猛拼抢,不骑马不拿棍,可拼抢起来一样不要命,哪怕穿着护具,每次也是撞的砰砰响。

李逍被人叠了几次罗汉之后,不想再玩了。

于是他改玩足球,但足球也不好球,这玩意跑起来累人,一样会被人撞被人扑,甚至有缺心眼的跟他来扫堂腿。

再后来,李逍又改规则,改玩手球,效果也不太理想。

一发狠,李逍最后改球小白球。

不用直接身体对抗,但却又与马球很相似,拿着棍子击球,只是改击中球门得分为击到兔子洞中去。

这跟马步球类似是击球运动,但不再是直接对抗,而是依次击球的非对抗性比赛,不击球门而击球穴。

这么一来,李逍发现很适合他,不用碰来撞去,还不用玩马,但一样可以挥着月杖击球过瘾。

他还按照后世高尔夫的打法,把这片山坡稍稍整理了一下,弄成了一个类似果岭的场地,还是个十八洞的。

李逍玩了几次非常喜欢,甚至李家庄上下都喜欢这游戏。不用汗如雨下的争抢,不用拼命奔跑,轻轻松松,十分悠闲的挥杆击球,边走边玩,多好。

连怀孕中的婉娘都能挥上几杆,小娘贞儿也喜欢没事来打两场。

长孙无忌搬到旁边做邻居后,见李逍玩小球,刚开始还讥讽李逍没血气,玩这种没对抗的打法。

可是等他试过一次后,就彻底喜欢上了这运动。

长孙无忌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马球迷,经常打马球。后来随太宗打下江山做了大臣,也常陪同样喜欢马球的太宗皇帝打球。

球技他是很好的。

只是如今年岁大了,他身体较胖,骑马代步还行,骑马打球已经有些跟不上节奏了。

跑不动不能拼,打马球也就没了半点意思。

如今长孙无忌府上养了一只球队,经常拉出去跟别家勋贵的球队切磋,但自己也只能在场上观阵指挥,无法再上场了。

可在李家的果岭球场上,那种轻松挥杖击球的感觉又重回身上,每当球杖重重击在球上,看着小球飞向远方的那瞬间,别提心里是多么的畅快。

似乎随着那一击,整个人都年轻了许多。

长孙无忌喜欢上了这种击球,他嫌李逍取的小白球名字难听,特意取名为步击,还取了一个锤丸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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