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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棋逢对手(第1页)

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了神木堡,向西返回榆林城,而后面见三边总督杨鹤,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很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是不够的,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不是杨鹤反悔了,而是遇到了阻力。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结果是,对于组建新军之事,以总兵姜让为首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了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人选,是自己收养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为日后整顿边军打下基础,因此在这件事上,自然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组建新军的事明争暗斗不休,迟迟无法得出结果。

有人问了,姜让只是一镇总兵,却敢在组建新军的事情上和堂堂的三边总督分庭抗礼,后者又拿前者没办法,这未免有些不合理了吧?

合理,其中是有缘故的,主要原因有两条:

其一,杨鹤刚刚上任三边总督不久,在西北地区全无根基,也没有什么心腹之人:姜让却是出身西北名门,又久在榆林镇任职,心腹死党遍布军中,根基非常深厚,两相比较,前者是难以压服后者的,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强龙不压地头蛇!

其二,姜让非常狡猾,深知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因此多次派心腹人进京,用重金贿赂内宫太监、内阁辅臣、六部九卿,在自己头顶上形成了多层保护伞。

比如说现任首辅韩爌、次辅李标、兵部尚书王洽……还有秉笔太监曹化淳,都收过姜让送上的重礼,有这些厉害角色做靠山,姜让自然是不惧杨鹤了。

……

再说杨、姜二人,经过多次明争暗斗之后,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明军的兵力驻防情况,恰好遇到了独自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毫无畏色,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发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边军的高层将领们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却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过后,就是兴奋,这次遇到厉害对手了,自己必须好好准备,全力以赴才行,这次组建新军的机会,自己绝不能让给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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