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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蛛丝马迹 二十六(第1页)

“是的。”罗林点头。

林方晓说:“在‘明山秀水’地下工程的抛尸现场发现了用于作案的运动器械,后来证实是NewPower丢失的。”

“还有捆丁奎用的绳子。”罗林说。

林方晓道:“你把NewPower的情况摸得很熟。”

“NewPower的经理是我多年好友的儿子。那小子的性格很温和,其实不适合做生意。我去了俱乐部看了看,倒是有点意外,看着搞得还不错,就里里外外多转了几圈。”

“梁嘉维在俱乐部的运营上花了很多心思。”林方晓说。

罗林点了点头,道:“就是没什么生意头脑,之前创业屡次失败。好在比起那些吸白粉包戏子无恶不作的富二代,嘉维倒是百毒不侵。有时候我是真羡慕老梁……我就是想有个这样的儿子,哪怕一事无成就知道败家,都不能了……那天嘉维和他父亲陪着我试了好多种器械,还给我亲自示范。后来我跟他们父子一起出去吃饭,在俱乐部门口遇到了张承志。吃饭的时候我通过嘉维了解到张承志是俱乐部的会员。嘉维知道我和丁奎直接有过节,很实诚地和我说丁奎也会到俱乐部运动。丁奎的母亲和嘉维的母亲是中学同学,也是非常好的朋友。这方面我还是很明白的,告诉他这没什么关系。嘉维送了我健身卡,给我安排的私教时间都和丁奎尽量错开。我想他们照顾我们这种老麻烦客户也是用了很多心思的。”

林方晓说:“但你还是在俱乐部掌握了他们两个的时间规律。”

“对。也不难掌握。张承志是个严格按照时间表安排活动的人。而丁奎非常随性,不过好在他日常并没有保镖贴身保护,只要找准了位置下手就可以。”罗林干脆地说。

林方晓抬手挠了挠眉心,刚要接着问,审讯室门被敲了两下,他抬眼看过去,潘晓辉在外面。

“休息五分钟。”林方晓说。

罗林拿起水杯来喝了口水,对林方晓起身出门的举动安之若素。

老崔坐在那里,看他把水喝光了,也站起身,过来给他添了点水。

罗林道谢,又说:“我看您有点儿不太舒服。您要是想出去透口气也尽管去。”

老崔正因这几天熬夜,抽烟抽得太凶喉咙有点难受,想出去一趟,被罗林说出来,反倒看了他,说:“不用。”

“放心,我不会趁这个空档做什么让你们为难的事的。”罗林说。

老崔笑了笑,说:“我也不是怕这个。我们有纪律的。”

“明白了。”罗林点头。

“你很善于观察人。”老崔坐下来,说。“很多非常细微的地方都能被你注意到。”

“你们做刑警的也要有这个特长。我么,只是习惯如此。”罗林说。

老崔没说什么,只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门外——林方晓背对着这边,还在跟外面的同事说话……他看了看表,五分钟马上就到了。

“大概是丁奎醒了吧。”罗林说。

老崔左边眉毛挑高,没有出声。就在这时,林方晓回来了。他看看林方晓的表情,林方晓冲他点点头,坐下来说:“继续吧。”

罗林推了推面前的纸杯,推回原来放置的位置,问:“丁奎醒了吗?”

林方晓才坐稳,听了这一问,顿了顿,说:“是的,刚刚得到的消息,丁奎醒了。等他恢复一下,我们就可以询问他了。”

“哦,是这样啊。”罗林淡淡地说。

老崔吸了吸鼻子,看林方晓一眼,心说这罗林可真有点儿邪门儿……林方晓发觉,也看了他一眼,倒有点莫名其妙,不过嘴上却说:“证人证词能加进丁奎的,可以说是非常有力了。”

罗林仍是淡淡地道:“没被吓死,算他有点儿胆色。没被炸死,也算他有点儿运气。不过他的气数恐怕也就到此为止了……”

“你就别跳大神了。丁奎的气数不归你算,你把你的事儿码明白了就行。”老崔打断他的话,手中的笔还在继续记录。“说,怎么把高思琼给杀了的?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高思琼在盛玺山庄的公寓是作案的第一现场,对吧?”

“对。”罗林点头。

“你们已经分手很久了。她怎么会出现在你家里,你又怎么进入她的公寓将她杀死的?”老崔边问,边从桌上的文件夹里抽出几张照片来,一一展示给罗林看。“这是在你家院子里发现的高思琼的耳坠。”

“哦……她是到过我家。我是忽然发现高思琼在这里有了一栋公寓的。那天我正好开车出门,因为有点事,在保安室那边停了下,她的车进小区还没减速,蹭了下我的车。我出去一看车主竟然是她,有点意外。高思琼倒是大方,下车和我打招呼,跟我道歉,后来还打听我住哪栋,带着礼物上门一次。我明白她的意思,不光是为了车子来家里的,应该也是想摸摸清楚我的情况,如果她是想以后在盛玺山庄住得安生,跟我示好也是必要的。我查了下,那公寓的确她是自己全款购买。可那段时间她和C字母开头的生科公司老板在一起,购房款的大部分是从他那里得的。那个女人始终都是会为了钱随时放下身段的……我雇了当初刀晓锋雇佣的那家侦探社的私家侦探替我查了查高思琼最近的情况。结果我发现她对张承志果然还是有些真心的。两个人分分合合始终藕断丝连,就这样,高思琼居然还跟丁奎搞在了一起,并且还勾连着刀晓锋。我看这女人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九国贩骆驼的也不见得有她吃得开……我们这些男人,自诩英雄豪杰,没有一个不被她玩弄于鼓掌之间,也不算不失败了。我对高思琼表面上还是客气的,适当地表现出余情未了的样子来。我离婚她知道。女儿的事我们暂时保密,外人根本不知道。所以高思琼就以为我就是个离婚的、单身的、有钱还对她有想头的男人,对我并没有什么警惕之心,开始在盛玺山庄出入。当我看到她带着女儿来小区里玩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瞬间特别想把她女儿掐死……”罗林说着,扣在一起的两只手紧紧握了一下,发出轻微的骨节摩擦的脆响,“当然,我不会那么干的。大人的事,跟孩子有什么关系呢?高思琼见了我倒挺自然的。可那个刀晓锋就不一样了。他自己做过什么,到底是心里有数的。他来送女儿,见到我,看他的眼神我都知道他气疯了……他以为我和高思琼又在一起的了,还要威胁我。本来我是怕他的,可我女儿已经死了,他再做什么我都不会怕。想他那么没用,又那么不择手段,还那么坏的人,我要他的心肝拿去祭奠我女儿……我要一个一个杀死他们。一个一个来,最后做成一个轰动的大案子。”

林方晓留意到他说到“轰动的大案子”时嘴角轻轻牵动了下。那不是个微笑的表情。

“高思琼是我第一个下手的对象。那天我观察到她来了,我就上去,只说刚好在楼下听到有动静,想到她在,上去聊两句。她没什么防备……当然就是有防备也没什么关系,制服她的力气我还是有的。我趁她给我倒水的工夫,拿了台子上摆的水晶球击中她后脑勺,她昏过去之后,杀死她,之后把她拖进浴缸肢解。尸体打包完毕后,我把现场做了清洁。最后,我分了三次抛尸。你们知道的。”罗林说。

“我们知道,也得你说。”林方晓说。

“一部分在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垃圾堆里,一部分和张承志的尸体沉在了‘明山秀水’的下水道,还有一部分在南区公园的垃圾桶里。”

“为什么是这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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