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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陆厌,你现在在哪?”

那边寂静无声。

沈知月又问了一句,“阿厌,我马上就到明市了,你告诉我你在哪,我去找你好不好?”

第三十二章

当天下午是陆侑之的七十大寿,陆厌就算再怎么不愿意见到林墨涵也得回家。

陆老爷子虽已经七十岁,但白发还是很少,身材没有走样,精神也很足。

林墨涵原先有个哥哥,年轻的时候患了重病不幸去世,从那起她就成了陆氏唯一的未来继承人。

与陆景华相识时,眼里只有爱情,但是现在回想,那更多是激情和新鲜感,自从陆景华经常外出做任务,她就常感寂寞,也做了背叛婚姻的事。

在第二场爱情里吃完亏便想回来等着继承家业,却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不但改了姓还有可能把家业交给自己的儿子。

……

陆厌最后一个到老宅,前来祝寿的宾客都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席间只有自家人在。

“阿厌,快过来。”陆侑之招了招手,“快到外公这来。”

陆侑之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之后,平日里只爱研磨作画或者研究古法制香,陆厌投其所好,准备了一个世家名画和一只狼毫毛笔作为礼物。

哄得寿星笑得合不拢嘴,“还是阿厌懂我,不像那些人弄得那些洋人保健品啊,看着就不中用。”

一旁的林墨涵听到这话,脸上立马挂不住微笑,那些东西是她托人买的,怎么到老爷子嘴里就成了一文不值的东西。

老夫人见状立马出来打圆场,“先把礼物收了,那墙壁刚好空着,一会儿吃完饭让你好孙子陪你画一幅画,然后裱起来。”

“那今晚你就别回公寓了,陪老头我玩一会儿。”陆侑之更为高兴。

“好啊。”陆厌垂着眼眸,浩明修长的手指轻轻拉开凳子,刚要坐下去,不知道哪里跑出来一个小孩,拉着他的手,甜甜一笑,“哥——哥”

蹩脚的普通话。

林墨涵看到陆确立马喜上眉梢,招呼着,“阿厌,这是你的弟弟jief,中文名叫陆确。”

陆厌迅速斜瞥,闯进浅蓝色的眼眸后猛地响起那天门前的那个男孩,心里一燥,“咿呀”一声,拖着凳子挤在陆侑之的身边,声音不大不小地说:“您哪捡到的野孩子,还是外国种。”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他是你的弟弟,他和你流着相同的血!”林墨涵蹭地站了起来,jief见状立马跑到她跟前,抱着女人。

陆厌根本不理发了火的女人,拿起筷子自顾自地夹起一块肉,如同嚼蜡,眉头紧蹙着把碗里的其他菜扔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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