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翔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和应嘉生死两隔的那个日子。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到现在,整整过去了九十四年。
高举的手无力地垂落下来,最后的火苗掉在地上左右摇晃着,忽明忽暗,光线笼罩的范围越来越小……终于,在苟延残喘中耗尽了最后的光热,一缕袅袅上升的白烟,被无尽的黑暗彻底吞没。
林翔木然地站在那里,看不到任何东西,一直睁开的眼睛里,滚落出两滴温热咸涩的泪珠。
九十四年,将近一个世纪。
这几乎是人类正常寿命的极限,没人能够抗拒时间流逝带来的缓慢死亡。
加上毁灭一切的核爆,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旧时代的人类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除了我,一个人……
漫天的风,疯狂吞吐着浓密的黑云,密集的沙石从地上被高高卷起,带着撕裂一切的力量,凶暴地砸向敢于凸露在地面的所有物体。冰冷疾迅的气流从脸上划过,带起刀子切割般的生疼。胆怯的爬虫早已躲藏进深深的地下,趴在肮脏潮湿的洞穴中,瑟缩着身体,畏惧地倾听着风暴的愤怒。
面无表情的林翔,从警察局残破的大门台阶上走下,被雪花薄薄覆盖的砖面上,留着清晰沉重的脚印。
刚刚从这个世界复活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和困顿。
此刻,双眸中只有无穷无尽的仇恨,以及带有残忍杀意的冰冷。
骷髅骑士团,应该还在这个世界上。它们不可能连同自己一起毁灭。不管释放病毒和发动核攻击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它们都应该死——
太多的人变成了记忆,国家和法制荡然无存,尘世间只剩下残酷到极点的生存法则,死者的身体变成充饥的食物,还有……无处不在的辐射,改变了生物的进化方向。
为了食物,人类正在变成穷凶极恶的怪物。
为了生存,怪物也在模仿自己的对手,变得更加像人。
轻轻抚摸着左手指间的发丝戒指,林翔仰面对着风起云涌的阴暗天空,默默地发下最残酷的毒誓。
“杀光骷髅骑士团,所有的人——”
冬日里的爱玛城(alma),显得要比平常冷清得多。
这座城市不像其它聚居地那样建有厚厚的城墙,用茅草和铁皮简单围成的简陋棚屋,密集地聚合在一起,自发地组成了城市的雏形。它们的数量成千上万,每一个房间都拥有自己的主人。当然,这种事情并非绝对,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干掉任何一间屋子里最强壮的拥有者,你就能顺理成章继承对方遗留下来的所有东西。
包括女人和孩子。
这里到处都弥漫着粪便和污水的臭味。夏天,变异蚊蝇在泛着白腻泡沫的脏水里上下飘舞,用细长的口器扎进人类身体,吸取着新鲜甜美的血液。冬天,刺骨的寒风从稀疏的栅栏里穿过,从满是孔洞的门壁上灌进屋子,肆意夺取着人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一点温暖,把数以万计低矮破烂的棚屋,变成寒冷彻骨的大垃圾场。
这里是真正的贫民窟。几乎每天都有僵直的尸体从城里运出,扔弃在远离公路的荒野上。那些散发着腐烂气息,浑身溃烂,带有大片辐射肿瘤的可怕尸身,只有饿到极点的血骨秃鹫和暴狼,才会对他们产生浓厚的兴趣。
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是谁给这个地方起了名字,但无论是从哪一个方向路过的人,都会在这座城市里留宿至少一个晚上。
原因很简单——这里有足够漂亮,干净无病的女人。
这也正和“爱玛”一词意义相通。用那些喜欢在女人身上释放多余精力者的话来说,这里,其实就是一座散发着淫靡气息的放荡之城。
林翔在通往爱玛城的十字路口看了很久,直到积雪快要把整个鞋面完全掩没的时候,才抬起僵硬的脚,慢慢走进被雪花覆盖成一片灰白的城市。
爱玛城在隐月镇的东北面,是几条旧时代交通主干道的交叉点。特殊的地理位置让这里拥有大量移居者。除了女人,这里还有着其它城市无法比拟的发达商业系统。
林翔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卖掉那几支自制的生物药剂。
报仇和复活,都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