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立刻看出这巨炮的价值如果在重要港口布置上这些巨炮,将不惧任何国家的舰队。
刘峰没有马上答应,说道:“俾斯麦宰相,我事先声明一下,这种火炮包括的军舰上的舰炮、蒸汽机等一些设计都是当世最先进的,我可以保证是独一无二的,你眼前这门火炮的构造以及炮弹,它们可是拥有专利的,如果想要购买,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专利费,而且还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会泄露给英法等国。”
俾斯麦一愣,他这才记起这门巨炮的填装方式和自己国家火炮有些不一样,而且刚才的炮弹也是非常独特。
刘峰解释道:“这是最先进的后装炮,炮弹是火药、弹头一体式,无论射程和填装速度都远超前装炮。”
说完刘峰让士兵打开炮尾,然后有搬来炮弹给俾斯麦观看。
“原来如此!”俾斯麦终于明白刘峰能够击败英法联军了。
刘峰未等俾斯麦表示,从身边一个士兵手里要过一把最新换装的64式步枪,打开弹膛,倒出一颗子弹,递给俾斯麦。
“这是铜壳、底火一体子弹,再配上后膛枪,未来将完全取代前装步枪!”
俾斯麦接过子弹,此时已经无法形容此时的心情,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文职宰相,更是精通军事,对于普鲁士军队的兵器了如指掌,正是如此非常清楚眼前这小东西的价值。要知道普鲁士已经装备了较为先进的针刺式后装步枪,对外一直保密。针刺步枪的子弹是虽然是弹头和底火缠在一起,但所用的却是硬纸壳或者亚麻布,每次射击必须清理弹膛,而且撞针由于经常刺入底火和火药内部,极易受到火药腐蚀,每发射百发后就需要更换。
随后俾斯麦向刘峰借过步枪,然后进行了三发射击,发现这把枪竟然不漏气,而且由于采用了铜壳子弹,填装速度更快,射程更远。自家视为珍宝和制胜武器的针刺式步枪根本无法这手里的步枪相比,除非针刺式步枪也换上这种金属壳子弹。
俾斯麦还回步枪,拿着手中的子弹陷入思考,这些东西都是革命军所独有的发明,人将这些杀手锏卖给自己的收取专利费也在情理之中,今天所见到的东西中即使刘峰不说他也要购买专利。
“督军,你开价吧,您推荐的这些东西我们全要了!”
刘峰说道:“可以,不过具体价格我还需要回去和手下商量一下。现在时间还早,我再带你参观一下我们的军营。”
俾斯麦早就想见识一下革命军的陆军,立刻欣然答应。
来到军营,刘峰命令士兵们表演了一下紧急集合和列队训练,革命军的良好军事素质让俾斯麦不住赞叹,尤其是再加上他们身上的威武的军服,更显示出这支军队的不凡。
最后,俾斯麦见识到了革命军陆战火炮,这火炮就是要塞巨炮的缩小版,口径75mm,也使用铜壳一体炮弹。这种火炮任何一项指标都碾压前装炮。俾斯麦此刻兴奋无比,如果将来与奥地利争夺德意志主导权时装备了这些武器,战争将很快结束。
现在阿姆斯特朗跑已经进入很多国家的军队,用不了多久也会进入普鲁士,到那时人家也会发明出和自己一样炮闩,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克虏伯炮。既然如此何不现在卖个人情给普鲁士还能挣不少钱。不过他可不傻,拿出的火炮没有加装驻退器,而且弹头里填装的是火药,这些东西可是自己的制胜法宝。
这还没完,反正加特林本人正向世界推销他的机枪,刘峰索性也将自己生产的加特林介绍给了俾斯麦。
俾斯麦的眼光可不是常人可比,别人看到的也许是加特林浪费弹药,而他看到的却是这东西能撕碎奥地利人的军阵,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直接订了二十挺以及十万发子弹。
接下来,刘峰带这俾斯麦参观了海军基地,俾斯麦终于见识到了一等铁甲舰广州号,那四门280mm主炮以及超厚的装甲让他无法收回目光,他已经现在已经明白前装炮和后装炮的区别,在这艘巨舰的装甲面前,绝大多数前装炮将无能为力,可惜身边的督军已经言明,这这种战舰暂时不卖。
返回的路上,俾斯麦已经感受到革命军的强大,虽然不想承认,但这里已经超越了普鲁士。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会成为东方古国的新主人,到时候世界将会明白一个强大的新帝国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