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有了些东西,胃里有些饱胀感,舒服了些。
这么一等,又是整整一天。
因为没事可做,就只能躺在沙发上睡觉。这样既节省体力又不会太饿,而且这种办法,还是我大一的时候“发明”出来的,记得那个时候为了攒钱给向明阳买生日礼物,我每天只吃两包泡面,太饿的时候,就像这样躺着一动不动,这样就能把活动量和消耗量降到最低不至于饿晕过去。
没想到这个“专利”直到现在还是实用的。
到了傍晚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顿时一咕噜从沙发上站起来就往玄关冲,可能是一天都没吃饭,再加上起来的太猛了,眼前一黑,直接栽了下去。
咚!
头与茶几来了个猛烈撞击,疼的我眼前直冒金星,眼泪都流出来了。
“没事吧?”穆泽豪的声音里透着关切,我捂着脑袋摇摇头,泪水却在眼眶里打转。
他扶着我坐回到沙发上,又让我拿开手,修长略带着冰冷的指尖微微在我额头上抚过,明明是很美好的画面,我却疼的龇牙咧嘴。
“不行,淤青了,我带你去医院。”他紧张的说道。
我赶紧抓住他的衣角,用力摇头,“我没事,想当初头上磕了指头大的口子都没去医院,这点伤不碍事的。”
三年前向明阳在酒吧里喝醉了酒,为了一个跳舞的舞女跟几个小混混打架,我去接他的时候看到他被人围殴,二话没说就冲了上去护住他。结果头上被一个小混混用酒瓶重重打了一下,顿时血流如注。
后来还是随便找了个小诊所缝了几针,到现在,后脑勺上还留着那道伤疤。
以前觉得这是我跟向明阳爱情道路上的功勋章,现在却只觉得自己蠢。
他看我这么坚持,匆匆去房间找来一个药箱,然后翻找了半天才找到一瓶消除淤青的喷雾帮我喷上。又笨拙的想要帮我贴纱布,不过几次都弄疼我了。
我干脆抢过来自己照着镜子贴了上去。
“还是去医院吧,你身体太虚弱了!”他一本正经的说着就要起身。
我脸一红,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嚅噎一句,“不……我没病……”
“没病怎么会晕倒?”
被他这么一问,我更不好意思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巧不巧的,在这寂静的空当,咕噜噜……
肚子欢快的叫了起来。
他愣了一下,恍然间反应过来,“一天没吃饭?”
我点了点头,脸上火烧火燎的。
尴尬持续了那么一瞬,他起身到厨房里去翻找了一阵,似乎也没找到什么能吃的东西,然后,拨打了一个电话。
几分钟后,外卖送了过来。
闻到饭菜香味的一瞬间,我恨不得马上就扑上去。
要知道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好么?
昨天晚上也只是喝了几罐啤酒而已。
他熟练的把饭盒都打开放在餐桌上,又递了一双筷子给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随便点了些,都是我平时点的。”
我接过筷子来却不敢动,明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却还要装作一副淑女的样子。
毕竟,我现在是保姆,哪有主人不动筷子我先吃的道理?
他似乎也猜出来了,直接夹了一块排骨放在我碗里,“尝尝,这家的味道做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