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在前后两辆保镖车的拱卫下,缓缓驶出正恒,不到半小时,就到了食记。
食记对唐咪来说,属于咬咬牙也能去搓一顿的小奢店,人均一千多,所有食材都是新鲜特供,打的是纯天然的旗号,号称连吃进嘴的一粒米,都没打过农药,而这家店,最出名的,还是水煮鱼。
唐咪吃过,就在甩了程昊的当天——
当时她一个人坐在堂屋,嘴里吃着辣到升天的水煮鱼,眼里不断往外窜水,水窜得越狠,就吃得越欢,服务员还以为是自家厨子做太辣,一连问了好多回:
“是不是送成了变态辣?”
那天,唐咪吃了整整一千八,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
至此后,一步都没进来过。
司机去停车,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在了“食记”古铜色的招牌下仰头看了眼。
程昊脚步顿了顿,当先迈了进去,四名保镖呼啦啦也跟了上去,唐咪裹成一个蚕蛹,慢吞吞走在最后。一进门,热气熏得人一暖,她就把风衣解了挂在臂弯上。
食记的大堂经理颠颠地迎上来:
“程总,您的包厢给您留好了,这边请。”
看起来是个熟客。
唐咪若有所思地看了眼程昊。
等坐到包厢里,想法就更确定了。
“你常来?”
保镖留守在外,包间里只有两人。
唐咪看着程昊娴熟地倒茶洗杯,突然问。
“这几年来得少了。”
程昊眼神有一瞬间的放空。
唐咪喝了口茶。
“大一时,宿舍的美娟跟她男朋友来了趟食记,炫耀了整一个月,那时候我就想,以后一定要找个能天天请我吃食记的男朋友。没想到……最后还是我自己请自己吃的。”
她顿了顿,又笑:“不过美娟现在已经结婚了,成了一晒娃狂魔,天天在朋友圈疯狂刷屏,恨得我干脆屏蔽了她。但那个请她吃食记的男朋友,却去了西部支教,再没回来。”
程昊没说话。
他记得那个美娟,也记得那时候唐咪赌咒发誓着说“一定要吃一顿食记”的可爱模样,更记得少年时的困顿狼狈。
全家人的生计,都担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支付女朋友额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