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舒服了。
他大吼一声,双手握刀,一边前移,一边泼风般朝着前面的建奴乱砍乱劈。这个时候,父亲所教授的武艺已经全然用不上了,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腾挪的余地。你只能用最简单的招式,用最大的力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敌人放倒。
实际上,落进这种情形之中,你不前进也不行。后面的战友会推着你不断前进,逼迫你做一个敢死士,逼迫你忘记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
甘凤瑶的武艺何等犀利,力气也大得出奇。他记得自己从十二岁筋骨初成的时候,就被父亲逼着每日打熬力气,沉重的石锁在他手中抛高接低,一口气耍上几十下连气都不带喘。如今,少年时的苦练结出硕果。
一刀下去,就将一个建奴的铠甲连护心甲一道劈开,里面的人血噗嗤一声射出来;又是一刀,敌人横着枣木棍架来。可没有任何用处,被他直接砍成两截。刀势不减,切开肩甲,没入人体。
在他用尽全身力气的乱砍下去,即便是剽悍的建奴也抵挡不住。
见他如此勇猛,后面的北路军不断跟上来,转眼又推进了十来步。
“当!”又是一刀砍在敌人的头盔上。
按说,以甘凤瑶的力气,这一刀直接就能让敌人开瓢。可是,大刀却停在了头盔上。
那个建奴眼睛一翻,头盔下有黑色的血流下来,接着就软软地坐了下去,被人潮踩倒。
甘凤瑶疑惑地看了自己的大刀一眼,这才发现,因为砍了太多敌人,刀口早已卷了。
他将手中的刀一扔,大喊:“谁再给我一把武器!”
一柄柳叶刀递过来,甘凤瑶顺手刺进一个敌人的心窝,也不抽出,只大吼:“太轻,不爽利!”
又是一把刀递过来,刀背厚实得令人发指,正是少见的方头砍刀。
这种刀刀头厚重,下劈时力道大,不易回手。以前甘凤瑶练过一阵,却死活也使不好。
如今,在这种人挨人人挤人的战场上却异常犀利,当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他一刀将一个举着小圆盾的建奴劈得连人带盾跌坐在地。
甘凤瑶发现建奴的力气也不是那么大,就笑道:“好刀,谢了,哥哥!”
递刀过来的那人是个秦军悍卒,说着一口浓重的关中方言:“小弟兄好大力气,好强的武艺。看你铠甲和战袍,即不是额们三秦汉子也是不是山东豪杰,恕我眼拙,还请教。”说话中,手中长矛下刺,将那个跌落在地的建奴刺得惨声长嘶。
甘凤瑶:“哥哥,我可不是秦军和山东军的,我是宁乡军。”
“啊,你是宁乡军的好汉,难怪了。”那人一脸的崇敬。
听到这话,甘凤瑶骄傲地将胸膛挺起:“吾乃小公爷麾下贴身侍卫甘凤瑶是也!”
“好汉!”若不是手中提着长矛,那人只怕要竖起拇指了。
高杰和刘春此刻已经化身饥饿的猛兽,再加上甘凤瑶一夫当先,北路军当真是所向披靡。
雨点一般的矢石还在淋漓落到人群里,已经分不清敌我了。可双方的弓手枪手也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是以最快的速度将远程武器发射出来去拉倒。
看着越来越多,越战越勇的汉人军队,建州军都是面色惨然。他们乃是济尔哈朗临时征召的勇士,以前要么是王公贵族的子弟,要么是心腹奴仆。今日大家都打出了真火,若是正让敌人将北京整个地占了,自然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济尔哈朗说,只要坚持一夜,豪格就会带大军回援。看眼前的情形,这一夜是熬不过去了。况且,以汉人如今这般勇猛,只怕豪格在城外也未必能胜利。
建州,真的完了!
一个皮肤白皙的建州人一把撕掉胸前已经破烂不堪的铠甲,合身朝前一扑,扑到一冲长矛上面,以血肉之躯阻挡着敌人的前路。他一时未死,凄厉大叫:“就此殉国吧,我大清,完了,我等也不要幻想还能活……”
看他身上已经被鲜血染红的锦袍,也不知道究竟是那家王侯府中的公子。
凄厉的大叫长而不断,如同这个强大帝国落幕时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