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头来反倒变成了他们的问题了。
对方口口声声说孩子没有民事责任能力,摆明了不想赔钱。
“不满8周岁的小孩,的确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
秦昊想了想,接着说道:“小孩的确不要赔钱,但不代表他们的监护人不用赔钱。”
在法律中。
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
不满12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14周岁以上,对于一些特定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不过……
因为未成年,应当依法减轻惩罚。
因此法定最高刑的死刑,对未成年人是不适用的。
即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任何过错,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民事责任中……
不满8周岁的,并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所有的财产不足赔偿的,由其父母等监护人补足清偿。
就这个案子来说。
对方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刑事犯罪。
破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将构成破坏财物罪。
他们的财物破损,金额累计达到了数十万。
完全构成了立案标准。
只不过……
因为犯罪主体为6岁,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也将转移给其父母等监管人负责。
“对方至少要承担9成的侵权责任,如果不赔的话……报警其实没用,最有效的还是上法院。”
随后。
秦昊接着分析了一遍。
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
报警的话……
也不构成立案条件。
派出所的人过来,最多是协调一下纠纷。
可白水蓉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根本不打算赔钱。
调解无用。
最好的方法……
就是直接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