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对强奸罪的定义,张三永远不可能判定为强奸罪,否则……若是罪名成立,那强奸罪就等于是被一场乌龙给推翻了!”
“可若是张三这个侮辱尸体明明已经坐实了,最后却因为是活人,判了一个未遂,显然是太轻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就该动用经验,而并非逻辑了。”
顿了顿,秦昊继续说道:“若是站在我们人性的角度,这个活人和死人,能不能看做一个整体?”
“其实也很好理解,就是她既是扮演尸体的活人,又是真正被拉入停尸房的死人。差一口气活,差一口气死嘛。”
“换而言之,把他看做是一个人的整体。”
秦昊此话一出。
直播间的观众再度集体懵逼。
“啥玩意啊?活人和死人并为一谈,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活死人?”
“黑白无常:姐们,你跟我俩隔着卡bug呢?”
“所以这姐妹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啊?感觉脑袋完全不够用了。”
“想不通,头好疼!啊啊啊啊啊,昊哥快点说出答案吧!”
直播间的观众都快要疯掉了。
完全听不懂秦昊在讲什么。
不过经过秦昊这样一分析,一些学法律的水友虽然还有些迷茫,但都有了一些的思路。
秦昊没理会那些弹幕,继续道:“我们若是抛开一定的逻辑,那很多麻烦的案件,就能够迎刃而解。就比如这起案件,你若是把被害者当时的状态,看做是活死人,是不是就能够进行分析了?”
“他既然是活死人,那张三在看到她的时候,她是什么?”
“很明显,死人!”
“那么在这个时候,张三的侮辱尸体罪,已经坐实了。”
“然后张三侮辱了她,她惊醒了过来,举报了张三。这个时候,她是什么状态?’”
“很明确,活人!”
“那在这个时候,张三是不是已经构成了强奸?’
“这是必然啊!都已经发生了性关系怎么可能不是强奸呢?’
“但主观上张三不是强奸,性质上却是强奸,没有动机,却构成了犯罪,这是书本上的知识,我们该如何定罪?”
看了眼已经安静的直播间,秦昊继续道:“当然是强奸的未遂了。”
“未遂原本指的是有动机、有行动,但并未成功。”
“在这里却是无动机、无行为、却达成了犯罪。”
“我们说动机和结果两头重,他有动机无结果,是未遂。”
“那他无动机有结果,同样性质,未遂的变式嘛!”
“所以,张三构成侮辱尸体的未遂!”
“我前面说了,说定罪难就在这里,虽然是强奸未遂,但也犯侮辱了尸体的既遂。”
“问题就出在这里,侮辱尸体罪和强奸未遂不能同时适用于这起案件,那我们从逻辑判断,大家刚刚也说了,活人的优先级,永远要大于死人。”
“那就很明确了,强奸尸体的未遂,一定是比侮辱尸体的既遂罪名更重。”
“故而这起案件,张三被判定为强奸罪的未遂!”
秦昊此话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