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的喧闹,很快已化作宁静,宣布说先生今天有事,放假半天,李伦把那群欢天喜地的孩童统统带上后山去玩,把两个人留在书屋里面说话。
“这两年,我跑了很多地方,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如果有机会,让你也见一见。”
……
“我种的花在这镇上很有名呢,一会儿带千哥你看看去。”
……
“特别是有两个和尚,很好玩的两个人,我和他们约了今年冬天再见一次,如果你到时没事,我们一起跑一跑好不好?”
……
“从这儿走,后山里有一处泉眼,很少有人知道,水好极了。”
……
带一点兴奋的,王思千说着两年来的见闻,同时,莫名也很高兴的讲述着他生活中的一切,但很快,两个人就开始感到无话可说。
两年不见的朋友,原是会有很多话说,但同时,两年不见的朋友,彼此间却也会无话可说,因为,彼此所置身的世界已不相同,彼此的梦想与努力已没有交集…纵然指囤之意不减,挂剑之心长存,但,那却无助于相坐把酒时对共同话题的找寻。
“对了,怎么改名字了?”
终究是世家子,王思千在人情往来上远较莫名成熟,气氛微一僵时,他已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要再启话题,同时,也想到了那原本就令他甚感好奇的变化。
莫字私塾…塾师莫名,这打听来的名字本来就已让他感到奇怪,而当听到理由之后,他则是更加哑然。
“是李伦的主意?”
“嗯。”带一点苦笑,莫名表示,当初两人成婚之前,李伦就一直拗着要他改名字。
“我才不要嫁一个姓无的,将来小孩都不好起名字,叫无聪明无健康的听着很难受,可要是叫无病无灾…那就更别扭,所以,你改了改了吗!”
因为这样的理由,无名就变作了莫名。其实,其依李伦原来意思,是要连姓带名统统改掉,但莫名偏也莫名固执起来,就是不肯,李伦也只好依他。
“哦…”
笑说几句,王思千心里却有些说不上的滋味,当年他虽然忘情远走,但此事最乃天下第一无奈无法无可消磨,以他二十五六上的年纪,又怎能真正忘怀,上来半年里面,每每想起,总是腹中如割,虽然也总能强运格致功夫,制欲明道,因此反而功力又有增益,但…这样子的“因祸得福”,却始终非其所望。
如今转眼两年过去,他奔走四方,见识风度日长,俨然已侪身天下有数人物之列,他人提起,渐渐不再只将他当作“人王之子”,心意也已渐渐平静,因此上方敢再来看望两人,但虽然如此,见着两人相谐如画的日子,纵一看便知清苦,却仍然有一股子难说难道的意味萦绕心头。
“对了,你们当初不是在人家里作西宾的吗?怎么现在自己出来办塾啦?出息会比原来好吗?还是…”
皱皱眉头,王思千道:“卢老三不知底细,为难了你们?”说着眼中已有寒意。
当年想要安顿无名,却又不愿将事情弄至太为人注目,王思千仅教王家的一名门客执了自己的名刺,称这是“王家故客之子,甚娴诗书”,将他荐到外郡一名士绅府中做了西宾,毕竟,以他王家少主的身份,若果亲自出面请托,怕反要累的无名在那里席不安寝,卢家也算是地方上有些头脸的人物,家中殷实,复看在王家面上,想不至亏待,谁想才两年时间,今日一见,已告离馆,着实令王思千好生不快。
“啊啊,不是的,是我自己辞的。”
一笑分说,莫名表示自己是主动离去的。
“卢员外对我很客气…但那种富贵之家,我和伦都呆不太惯,加上我也不喜欢镇天介围着几个被惯坏了的小鬼转,所以合计一下,就辞馆了。”
“哦…”
略觉好受,王思千却仍感不解:那些孩童并无一个有富贵之相,显然都是穷苦出身,能不能拿得出“束脩”都可疑的很,估计更谈不上什么年礼节礼。
“嗯嗯,我只收很少一点点学费的…至少,要把他们的饭钱收回来吧。”
笑的很开朗,莫名表示说他们有别的经济来源。
起身带王思千走到另一间屋里,见有几排书架,扫的一尘不落。
“其实我一直都想开一间书铺的,当初辞馆也是因为攒了一些钱,觉得够了…”
志愿本是开书铺,私塾才是计划之外的副业:这些孩童几乎都是周围乡下农户之子,因为父母来县城里卖菜做工,家里没人看管,只好都带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