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是个雄伟青年。
有些奇怪的装束。
身披大氅,短筒军靴,戴白手套。
一出现,好像所有的光线都受到牵引,自动汇聚到他身上。
这个男人——容貌、身材、气质,竟都毫无瑕疵。
最让人无法忽视,则是他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气势。
他明明一个人——如果忽略他身边那娇滴滴的娘们儿——身后却像跟着万马千军。
便是自视甚高如徐骁,也抑制不住动容。
他本就是容貌出众之人,但看到这个男人,竟是抑制不住自惭形秽。
好像在这个男人面前,他骁公子,不是什么天潢贵胄、千金之子。
而只是大凤凰面前的小山鸡。
“听说腾龙集团在渝州是巍峨大山、遮天大树。即使胡作非为,欺行霸市,甚至打死几个平民,也是家常便饭,无人敢非议。”
李策缓缓开口,声音带着金属般质感。
“我觉得这朗朗青天之下,不该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公司,所以今天来了,打算做两件小事。”
他比起两根手指。
七年戎马,这双手埋葬过百万尸骨,染过的血可以汇聚成海,本该饱受风霜。
却保养极好,没有留下任何疤痕,手指颀长,好像青葱美玉,充满难以言喻的美。
“第一,打死徐骁。”
“第二,踏平腾龙。”
说这番话时,李策唇角始终噙着笑意。
翩翩公子,温润如玉。
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嚣张。
但他说的话,真的很嚣张!
打死骁公子?
踏平腾龙?!
这小子以为他谁啊?
真当自己是关云长、赵子龙?
不对,他就是关云长、赵子龙,到了腾龙集团这样的龙潭虎穴,也得变成关云短、赵子虫!
“小子,你以为你是谁?”
“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到腾龙集团找茬儿?”
“识相的就跪下来,给骁公子磕头认错,否则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腾龙集团一众高管,哪里的受得了,纷纷跳脚,许多人都指着李策的鼻子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