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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第1页)

第9章

绝命斗奴

我在街头游荡着,寻思着我的发财大计。街边的商铺倒是很好的目标,我手插裤兜转悠了三间,最后还是无奈放弃,裤兜内那柄枪几乎被我攥出水来。我在心中叹息:除了像个小流氓一样粗俗地掏枪打劫,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更有艺术含量的办法?

我最后在一个叫“地铁出口”的甬道内疲惫地蹲下来,几步外还有两个潦倒的音乐家正有气无力地弹着他们的琴,他们留着一样的落腮长须,奏着不同的音乐,却都一样的哀怨凄切,我就在他们哀怨凄切的琴声中,默默盘算是不是放下艺术家的架子,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再说。

甬道深处渐渐传来轰隆隆的巨响,然后随着刺耳的“吱”声停了下来,甬道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一长串金属箱子连在一起,无数人从一个个长箱子中涌出来,很快进入我和两个音乐家置身的甬道,人们行色匆匆地从我们身旁走过,偶尔有人在音乐家身前停步,把几个金属币投入他们身前的杯子中,发出悦耳的“叮当”,我正望着他们发楞,一张绿纸飘飘然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最后落到我的脚边。

“喂!”我捡起那张钱想叫住那个丢了钱的冒失鬼,他已经汇入了人流,我举着钱正犹豫着是不是追上去,又一张钱落到我怀中,我呆呆地望着身前那个扔钱的女士,她也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见我没什么表示,她又从钱包中抽出一张扔给我,然后把一个同情的眼神和袅娜的背影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身前又有纸币飘落,我突然明白过来,堂堂孙猴子居然被人当成了乞丐!我抓起钱站起来,大声告诉每一个施舍者,我随便一次出手的收入他们一辈子都挣不了,我在苏伊士银行还有十个亿的存款!但这些话只换来更多的同情和更多的纸币。

人流终于稀落下来,我望着脚边散落的绿色纸币,不禁感到十分滑稽,大概是我的相貌和这身躲避阻击手时挂破的衣衫欺骗了善良的人们,使我无意诈骗了大家一回,看来我果然是天生的犯罪艺术家,就连一个最平常最古老的骗术到我这里也会变得如此富有艺术性,如此具有喜剧效果!

这样一想我心里立刻平衡下来,既然是诈骗而不是乞讨来的钱,当然不会损及我孙猴子的名声和自尊,我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见周围除了先前那两个音乐家已没有旁人,我自得地吹起口哨,慢慢收拢所有纸币,粗粗一看,竟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

“你他妈挺聪明啊!居然想到装白痴来乞讨!”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抬眼一看,原来是那两个潦倒的音乐家围了过来,他们眼里闪着嫉妒的火焰。

“不是装,我本来就叫白痴。”我边把凌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边笑道。

“知不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一个音乐家问,不等我反问,他立刻指着自己鼻子说,“是我们两个的,按规矩你所有收入都该全部上交,看在同行份上,我们允许你留下十分之一,以后也都照这个比例分成。”

。。。

说完我转身就走,虽然我喜欢音乐,却不想跟音乐家打什么交道,尤其是比我还潦倒的音乐家,但两个音乐家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左一右拦住我的去路,边把一柄折叠刀在手中眼花缭乱地玩耍着,边装出恶狠狠的模样喊道:“留下钱,不然我们就给你放点血!”

“刀子不是这么玩的,”我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双手却闪电探出,两个音乐家还没明白过来,手中的刀子就已经到了我的手上,我手中双刀在两人脸颊上上下翻飞,二人吓得睁大眼一动不敢动,片刻后我把刀子塞回他们手中,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他们,点头笑道,“这样看起来精神多了,虽然不再像音乐家。”

我慢慢走出甬道,身后,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

。。。

耳边响着熟悉的驼铃声,身子随着驼铃在缓缓起伏,嗓子干燥得像要裂开,腹中是饥火中烧的炽痛。

“水、给我水!”我拼命叫起来,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吃力睁开眼,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总算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居然活了过来,真是奇迹!”

。。。

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我拼命吞咽,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滋润,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体力也渐渐恢复。最后,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喘着气清晰地说了声:“多谢相救!”

“你是什么人?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方才那个人质问道,“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长得像宋人,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

我哑然,只在心中苦笑,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

“快回答!野利将军在问你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犹豫起来,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嗫嚅半晌,只好勉强道:“我叫白痴,大概应该算汉人吧。”

“什么叫应该算?”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我立刻摔倒在地,他却毫无怜悯之心,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多半是宋人的奸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说着他拔出了利刃,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却虚弱得无力反抗!

“等一等,殿下,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也算是天意,就留他一命好了。”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接着又喃喃道,“白、痴,这名字倒也顺口。”

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对那个殿下道:“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打量了二人一眼,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那个殿下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

一路上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知道了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捡来的战利品。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人们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

队伍转过一个街口,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有锣鼓规律地敲响,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是楚王,咱们让路!”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我是王子,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不让!”

“殿下不可鲁莽,”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相国新进爵为楚王,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咱们是晚辈,理应避让。”

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却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数十对仪仗过去后,终于有一辆华盖马车辚辚而来,马车上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头戴金冠,身着锦袍,腰悬和田玉带,肌肤白皙,面容清秀,颌下柳须飘拂,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咦,这不是野利将军和纯祐殿下么?”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立刻示意车夫停车,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只扶着车辕问,“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可有收获?”

“回楚王,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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