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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七年10月29日 晴 百无一用是书生(第1页)

外头嘈杂渐消散,那小子重新回来坐定。此刻菜碟已是满桌,看着不少但每道菜的量都不大,仅够吃了几口,他给宋北云斟满一杯酒,便静静的坐在了那里不动弹。

“为什么不动筷子?”

“东家在上,小人怎敢。能与东家同桌一席,便已是蓬荜生辉了。”他笑道:“况且小人刚吃了没多久,也不饿。”

“好的没学到,这撒谎的臭毛病却是学了个通透,现在才是个什么时辰?”宋北云嗤笑起来:“吃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下这许多,你也知我不喜浪费。况且也可陪着我喝上几杯,毕竟这一年才见了这么一回。”

“那多谢东家了。”

他小心翼翼的吃着,用的还都是公筷,只要宋北云杯中的酒水一空立刻倒满,动作轻柔,行为异常的讲究。

“对了,刚才外头吵嚷个什么劲?”

“不过是些年轻书生在欺凌人罢了,小人去将他们驱散便回来了。”

“这帮人书没读什么,这恶习倒是一代传了一代,圣贤书都读到狗身上去了。”宋北云笑道:“倒是你,这些年我也算是看着你长起来的,你反倒是愈发的像个读书人了。”

“东家过谦了,我不过就是闲暇时在夜校中跟着先生识字,粗浅的看上几本书罢了。”

宋北云没有说话,但他知道这家伙绝对不止仅仅识字那么简单,能在二十对岁的年纪成为大掌柜,光靠小聪明是绝对不可能的,这里头肯定跟他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的奋发努力脱离不了关联,毕竟想要人前显贵,必定人后遭罪。

即便是宋北云自己当年都不外如是,自己身为穿越者所写的卷子所练的字所读的书那都是用一箱子一箱子的,更何况这样一个出身底层的普通人呢。

两人聊了一阵,这大掌柜越聊越觉得自己这位东家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不管是学识还是见识都远远不是他平日里见过的那些名士能比得的,有时一句话便能让人有茅塞顿开之感,到底不愧是纵横各国无可匹敌之人。

“东家,这顿饭照例还是我来请您。”

“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宋北云起身道:“下午若是闲来无事便随我在这洛阳城里转转,我初来乍到的,有些人生地不熟。”

“东家请吩咐便好,我自是无不听命。”

洛阳城到底是比不得长安城,见惯了长安的风华,再看洛阳便是不过如此,不过这里有一点是很厉害的,那便是洛阳的高门大户远比长安要多,年代的积累和这些年辽国重心的西迁,导致这个地方成为了辽国新旧贵的聚集之地。反观长安却成为了庶子寒门无名百姓的龙门之地。

不同的文化根底造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氛围,长安就像是一位乡下来的小姑娘经过自己的能耐在城中站稳了脚跟,眼中有光但却带着几分底蕴不足的胆怯。

而洛阳就像是一位风姿绰约的妇人,身上穿着华贵的裘,举手投足都是规矩、都是教养,只是眼神中少了几分神采,若是长姑娘和洛姑娘在街上偶遇,对视一眼后恐是要互相羡慕的。

长姑娘羡慕人家的家底渊博,洛姑娘羡慕人家的青春活力。

不过怎么说呢,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未来终究是青春者的,所以让宋北云来选,他一定会坚定不移的选择长安这座破后而立的新城。

“东家,前面便是牡丹园了,也不知是不是东家有福气,此时节刚巧是牡丹盛开之时,倒不如进去一赏风采。”

宋北云来到牡丹园的门口,发现上头的牌匾题字居然还是白居易之手,匾下两句诗曰: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哈哈哈,白居易的题字配了刘禹锡的诗,一个字……绝。”宋北云竖起拇指:“会玩。”

说罢,两人便要往前走去,但刚走没几步便见到有不少人在牡丹园外题诗卖画,宋北云倒是起了兴致,闲庭信步的浏览起来。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穷书生模样,靠卖卖他们自己画的牡丹来换些散碎银两,一张绝美牡丹图不过百多文,再加上装裱也不过两三百文钱,买来送人也罢自家悬挂也好都是极好的。

“给我来一张。”宋北云用扇子点了点一个摊位,对那作画的书生说道:“要黑牡丹。”

那书生刚打算开口询问,听到黑牡丹却是手中一抖,苦着脸说道:“兄台何苦为难在下,这黑牡丹哪里是我等能花的……”

辽国以黑为贵,黑牡丹便是花王,其中寓意便是当今圣上,这若是随便一个书生都敢往外卖花王画像,怕是要吃个大不敬的罪名的。

“罢了罢了,就来个白牡丹吧。”

“好嘞,兄台稍等。”

而就在等画作之时,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一声声的求饶声和殴打嘈杂之声,宋北云放下一贯钱后便转身去往了那嘈杂的地方。

这过去一瞧却是发现有七八个人正在围殴地上一个书生打扮的人,那被打的人也不敢还手只敢抱着头蜷缩成一团。

那打人者一边打还一边骂道:“可恶的宋狗,来这地方赚钱也不跟爷爷打个招呼,你怕是瞎了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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